貴陽鼓勵旅行社組織入境遊 官方獎勵可觀

澎湃新聞記者貴陽旅遊產業發展委員會官方網站上看到,近日貴陽市旅遊產業發展委制定了《貴陽市入境旅遊獎勵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對入境旅遊市場開發、入境旅遊業績旅行社接待入境過夜遊客總量方面給出獎勵,例如對境外客源地市場展銷活動給予交通、展臺費用等方面的補貼;對組織臺灣香港澳門同胞遊客和外國遊客到貴陽的旅行社按照住宿情況給予獎勵;年度接待入境過夜遊客50001人次以上的旅行社,將獲得50萬元獎勵等。

值得注意的是,辦法明確提到,如發現有以“零團費”“負團費”或“低價團”運作入境遊團隊,將取消補助獎勵資格,已撥付的獎金予以追回。

在入境旅遊市場開發獎勵方面,辦法提出,對經貴陽市旅遊產業發展委員會批准的,本地旅行社、景區酒店、旅遊商品等旅遊企業參加我委組織的重點入境客源地市場參展促銷活動的,給予參加活動人員50%的大交通補貼;

對經貴陽市旅遊產業發展委員會批准的,本地旅行社、景區、酒店、旅遊商品等旅遊企業自行參加的境外客源地市場旅遊展銷活動,並組織開展貴陽旅遊宣傳推介的,給予參加活動人員的大交通、展臺費用50%補貼;

對經貴陽市旅遊產業發展委員會批准的,本地旅行社、景區、酒店、旅遊商品等旅遊企業邀請或組織境外旅行商、特邀媒體,到我市開展旅遊產品線路考察、採訪、拍攝活動,給予大交通、貴陽地接費用50%的補貼;

對經貴陽市旅遊產業發展委員會批准審覈通過的,境內外旅行社、景區、酒店、航空公司等涉旅企業在境外客源地,按照貴陽市旅遊產業發展委員會的要求和標準設置貴陽旅遊營銷中心(點)的,給予每個點每年10萬元的補貼,同個地區僅限設置1個營銷中心(點),補助期限爲3年。

在對入境旅遊業績獎勵方面,辦法指出,對組織臺灣、香港和澳門同胞遊客到貴陽的旅行社,在貴陽行政區域內進出住宿2晚以上(含2晚),遊覽2處以上(含2處)銷售門票的貴陽景區(點),按實際住宿人數30元/人實行獎勵;

對組織外國遊客到貴陽的旅行社,在貴陽行政區域內進出住宿2晚以上(含2晚),遊覽2處以上(含2處)銷售門票的貴陽景區(點),按實際住宿人數50元/人實行獎勵。

對組織境外遊客包機(包括臺灣、香港和澳門同胞)到貴陽的旅行社,在貴陽行政區域內進出住宿2晚以上(含2晚),並遊覽2處以上(含2處)銷售門票的貴陽景區(點)的,給予實際住宿人數200元/人的獎勵。

對組織境外遊客乘坐旅遊專列到貴陽的旅行社,在貴陽進出住宿2晚(含2晚)以上,並遊覽2處以上(含2處)銷售門票的貴陽景區(點),按實際住宿人數計算,其中,遊客人數在200—300人的,獎勵1.5萬元;301—400人的,獎勵2萬元;401—500人的,獎勵2.5萬元;501—600人的,獎勵3萬元;601人以上的,獎勵3.5萬元。

而在對旅行社接待入境過夜遊客總量的獎勵方面,辦法提出,根據旅行社年度接待入境過夜遊客總人次數進行獎勵。

其中,年度接待入境過夜遊客總人次數在10000—30000人次的,獎勵10萬元;年度接待入境過夜遊客總人次數在30001—50000人次的,獎勵30萬元;年度接待入境過夜遊客總人次數在50001人次以上的,獎勵50萬元。入境過夜遊客總人次數以錄入酒店公安系統的人次數爲準。

所有入境旅遊補助獎勵資金,除“入境過夜遊客總量獎”一年兌現一次外,其他獎勵於每年6月和12月分別兌現兩次。

此外,辦法中還明確寫道,如發現有以“零團費”“負團費”或“低價團”運作入境遊團隊,弄虛作假、虛報數據、僞造篡改印證材料情形的,將取消補助獎勵資格,已撥付的獎金予以追回;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