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蛇行擋941公車 醫師不悔:前面那段明明是我對!
在北二高停車擋公車的轎車駕駛,是一名執業30年的醫師馬錦明,雖然被依公共危險和妨礙公務罪嫌移送法辦,但他並不後悔自己的行爲,認爲公車駕駛錯在先,硬超車害他差點撞到護欄,「我的要求只是前面那一段,那明明是我對。」
臺北客運一輛三峽開往新店的941公車,23日傍晚下班交通尖峰時刻載客上北二高,遇上一輛黑色TOYOTA轎車刻意放慢速度擋車,轎車駕駛更在隧道內蛇行、緊急煞車,甚至在國道上停下來、走到公車旁狠狠瞪着公車司機。
警方根據車牌號碼通知他到案,沒想到他不認錯還抓傷員警,國道警察樹林分隊長林富貴表示,「我們同仁就是在整個偵查當中,胸部、胸口還有下巴都有受傷。」
這名駕駛是執業30年的醫師馬錦明,他接受《TVBS》訪問時表示,當天從交流道開上北二高上,因爲匝道內縮準備往內切,未料該輛公車從左邊疾駛而過,他差點煞車不及撞上水泥護欄;他認爲公車車速太快,而且應該禮讓他先過。由於氣不過,他才決定超車、擋住公車,並在隧道內停下來討公道,問公車司機,「你剛纔那樣子你認爲對嗎?」
不過,警方檢視雙方的行車紀錄器後,認爲馬錦明上交流道後應讓直行車輛先行,認定他有錯在先;馬錦明則表示,「我不在乎法官判我那樣是錯,我的要求只是『前面那一段』,那明明是我對,一個做警察的竟然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