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仇恨值最高的「廢死」未解 綠營提釋憲打亂大法官審理步調
民進黨立委今天上午至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記者王宏舜/攝影
立法院通過國會改革法案並否決行政院提出的覆議,賴清德總統公佈修正後的法律,民進黨立委今即至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總統府、監察院、行政院也都表示要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但15名大法官,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副院長蔡烱燉在內有7人10月底任滿,手上還有死刑、代理教師職前年資2案待判,是否全能解決將是考驗。
更尷尬的是,賴清德總統不久後也要提名7位大法官人選,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從國會改革法案表決的現實來看,賴雖還沒推出大法官名單,但要國民黨、民衆黨買單恐不樂觀。
立院通過國會改革法案,引發擴權疑慮,不僅朝小野大、無法溝通的政治僵局再現,民間也出現「青鳥戰藍鷹」的對抗。既然憲政機關都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勢必先檢視是否符合憲法訴訟法第43條「憲法所保障之權利或公益遭受難以回覆之重大損害,且有急迫必要性,而無其他手段可資防免」規定,裁定暫時處分。
基本上,暫時處分的效力爲6個月,若經大法官現有總額2/3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並附具理由,裁定暫時處分後,憲法法庭可以在年底前審結。但國會改革法案具高度政治性,局勢是否能讓大法官「慢慢審」,是一大問題。
許宗力、蔡烱燉、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等7名大法官的任期至遲至10月,原本憲法法庭預定5月21日、7月9日排定「禁止選前公佈民調」、「受刑人勞作金」2案行言詞辯論,但在5月3日時喊卡,公告延期舉行,這也是憲法法庭首次延期言詞辯論。憲法法庭稱是單純考量待審案件排程問題,可能無法於10月底審結才延期。
但這兩案延期舉行言詞辯論的原因,外界推測與「死刑是否違憲?」這棘手難題有關。比起國會改革法案,「廢除死刑」可能是國人仇恨值最高、更有感的議題,甚至它還具八成以上反對廢死的民意共識,偏偏大法官們長期以來都被認爲傾向廢死。司法院長許宗力在總統大選後、自己卸任前將此議題擡上桌面,引發追求個人歷史定位的爭議。
另外,「代理教師職前年資不採計」讓代理教師張凱翔主張教師法相關規定牴觸憲法第15、23條及司法院釋字第707號解釋,雖然受影響的層面不大,但在教師界也有分歧意見。代理教師被認爲是正式教師的職務代理人,非學校正式編制內專任人員,在身分、資格、勤務目的與工作性質和專任教師有差別,宣告違憲是否影響代理教師精進、考取專任教師的意願,也攸關教育。
張凱翔的聲請案原本應在6月12日宣判,憲法法庭已公告依憲法訴訟法第26條第2項後段規定延期,而死刑案原定7月23日宣判,是否會延至9月23日前宣判,也未可知。這兩起案件都已經舉行過言詞辯論,自有結案壓力。
依實務運作,爲了避免未達法定人數,大法官多會在八、九月間排休假,這段期間常被暱稱爲「暑假」,要卸任的大法官們不僅爲手上爲審結的案子焦頭爛額,可能也沒想到政治風暴會吹進憲法法庭,審判時間更壓縮,「憲法的守護者」如何展現智慧,外界拭目以待。
最糟的情況是,或許是7名大法官卸任了,但將聲請國會改革法案的本案留給僅剩的8名大法官審理。
「廢除死刑」是國內高仇恨值的議題,但37名死囚聲請憲法法庭解釋死刑是否違憲,憲法法庭4月23日行言詞辯論,依憲法訴訟法規定,裁判應於言詞辯論終結後3個月內宣示,必要時得延長2個月。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