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這兩地將被徵收!如何補償?看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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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松浦鎮東方紅村、松花江村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哈爾濱市松北區自然資源局已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進行了公告。經區政府批准,現將批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內容公告如下:
01土地補償安置標準
(一)
被徵地位置:松浦鎮東方紅村、松花江村;
(二)
被徵地面積:項目擬徵收東方村集體土地115648平方米、松花江村集體土地1521166平方米;
(三)土地補償標準:依據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公佈實施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告》(哈政規【2020】16號)文件執行。
02
依據勘界成果圖,以區政府組織的徵地補償認定登記工作調查認定結果爲準。
03
委託具有相應估價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估價結果作爲地上物徵收補償的依據。
04
青苗補償依據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哈爾濱市集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哈政辦發【2016】8號)文件規定,按照耕地8元/平方米標準補償執行。
05
土地補償安置費、地上附着物補償費及青苗補償費由哈爾濱市國土資源局松北統一徵地工作站按照松北區補償款發放程序支付到被徵地單位指定賬戶。
06
按照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公佈實施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告》(哈政規【2020】16號)和《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進一步做好被徵地農民參加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的通知》(哈人社規【2020】1號)文件,由民政人社局爲被徵地農民辦理參保手續。
以上多次提到哈爾濱
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
應該有很多人不是很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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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
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現將本市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及注意事項:
一、自2020年10月1日起,本市行政區域內徵收土地補償標準,按照本通告公佈的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具體標準和位置見附件。
二、2020年9月30日以前(含2020年9月30日),已經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徵收土地的,徵收土地補償按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執行。
三、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是徵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其中30%爲土地補償費,70%爲安置補助費。
四、收回國有農用地的補償標準,可以參照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
五、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認真執行徵地區片綜合地價,規範徵收土地行爲,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確保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順利實施。
六、本通告自2020年10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公告》(哈政發法字〔2015〕20號)同時廢止。
02哈爾濱徵地區片綜合地價圖
圖源:哈爾濱政府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