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新兵不集合躲寢室 辱罵士官長三字經 認罪獲緩刑
海軍一名新兵莊男於去年5月辱罵兩名班長,橋頭地院審理後依陸海空軍刑法第52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長官罪處徒刑3月,因莊男認罪,獲得緩刑。圖爲海軍左營基地。(本報資料照片)
莊姓男子於去年3月到高雄海軍新兵訓練中心服役,他因爲不配合部隊集合,之後竟然以粗話「X你媽」、「X」等罵吳姓中士班長和王姓士官長班長。莊男在庭訊時主張自己的精神狀況不佳並認罪,橋頭地院審理後依陸海空軍刑法之公然侮辱長官罪,處徒刑3月,緩刑2年,須支付公庫6萬元。
莊男於去年3月8日進入高雄海軍新兵訓練中心服役,做常備役軍事訓練,他已於去年6月15日因病停止訓練。去年5月28日,莊男不肯配合部隊集合而留在寢室,吳姓中士班長和王姓士官長班長請莊男配合部隊命令,莊男竟竟心生不滿,以髒話辱罵兩名長官。
吳姓中士班長和王姓士官長班長之後報請憲兵指揮部高雄憲兵隊報告偵辦。莊男在接受橋院審理時坦承犯行,但他尚未與兩名班長和解,經就醫確實有精神狀況不穩定等情形。其母親稱,莊男已經吃藥1年。
法官審酌莊男的身心狀況,加上他還在就讀大學,因此依犯陸海空軍刑法第52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長官罪,處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須支付公庫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