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明威認證牠是「最稱職保姆」 法超級貓奴不客觀癡情解析

▲貓保姆示意圖。(圖/達志影像

作者:斐德列克・威圖(Frédéric Vitoux)譯者陳鬱雯繪者木木Lin摘自:南方家園《貓的癡情辭典》(橘x綠 雙書封2選1)

●精選書摘Baby-sitter保姆一九二○年代初,海明威住在巴黎,最早住在勒莫萬樞機主教路(rue Cardinal-Lemoine)七十四號。海明威總是能在安茹堤岸(quai d’Anjou)的餐館「跑船人小聚」(Rendez-vous des Mariniers)找到他的朋友約翰.多斯.帕索斯(John Dos Passos, 1896-1970),還有坐得遠些的費茲傑羅,因害怕賽妲(Zelda)覺得他男子氣概不足飽受焦慮啃齧,海明威常想方設法幫他打氣卻事倍功半。另外,「海姆」(他的好友們這樣喚他)當時過着有一餐沒一餐的日子,然而到了遲暮之年,海明威依然將這幾年值得懷念又幸福的歲月紀錄在他最美的作品裡,也就是《流動饗宴》。海明威初次遇見葛楚斯坦(Gertrude Stein, 1874-1946)是在盧森堡公園(jardin du Luxembourg)(葛楚發明了「失落的一代」〔Génération perdue〕一詞,以指稱海明威和其他受到世界大戰影響的年輕作家)。「我想不起來當時她是不是在遛狗,也想不起來她當時有沒有養狗。我確定我是在散步,因爲我們養不起狗,呃/其實呢/這個嘛/那麼呢,也養不起貓,當時我認識的貓都是咖啡館或小餐館養的,不然就是在幾戶門房窗前看到的大肥貓。」海明威一窮二白的鐵證是什麼?餓了沒飯吃?勒莫萬樞機主教路的家冷如墓窖?不。第一條就是養不起貓!養不起貓既說明海明威對貓有興趣,也說明他身無分文。經過幾番遷徙,海明威的兒子「邦比」(Bumby)也於一九二三年十月出生後,他和當時的妻子海德莉(Hatley)再度回到巴黎,住進田間聖母院路(rue Notre-Dame-des-Champs)一一三號。那時他們有了一隻貓。還是讓作家自己來說吧:即便只靠我們自己時,過了適應期後,一切就沒有問題。我可以像往常一樣去咖啡館寫作,就着一杯牛奶咖啡寫一個早上,服務生就在旁邊清潔、掃地店裡一點一點暖和起來。妻子去一個沒有暖氣的房間練琴,多套幾件羊毛衣彈琴時就不會冷,之後再回來照顧邦比。無論如何,冬天帶小嬰兒去咖啡館都不好──就算從來不哭鬧、觀察四周、自得其樂的小嬰兒也一樣。那時我們沒有請保姆,邦比待在他的嬰兒牀裡,沒有什麼不舒服的,旁邊還有一隻溫柔的貓哥哥陪着他,名叫「毛毛喵」(F. Minet)。有些人認爲讓小嬰兒和貓獨處很危險,其中最無知又最堅信的人說貓會吸取嬰兒的氣息,奪去他們的性命。其他人則說貓會睡在嬰兒身上,害他們窒息。當我們不在家,幫傭的瑪麗不得不離開的時候,毛毛喵會待在嬰兒牀高高的欄杆裡,趴在邦比身邊,用大大的黃色眼睛監視門口,不讓任何人接近。我們不需要保姆,毛毛喵就是我們的保姆。

不知各位是否和我有一樣的感受,但是這幅貓保姆的畫面讓我滿心喜悅。大家都知道貓沒有什麼功能,而人們就喜歡貓這一點,因爲在絕大多數的情形下,都是人服務貓,不是貓服務人;因爲人和貓平等相待,擁有共同且十分忠誠的情誼。抓老鼠?那是以前的事了。現在有那麼多滅鼠藥……但竟然有一隻貓──人們形容陰險狡詐、動輒亮出利爪、無法預測、自我中心、小心謹慎又孤獨的貓──能夠看顧小孩,豈不該額手稱慶!也只有海明威能作此想。只有他有如此膽量。只有他能讓巴黎成爲流動的饗宴,讓一隻肥貓仔成爲最稱職的保姆。●這隻貓的英文原名爲「Feather Puss」,簡稱「F. Puss」。他也曾爲另一隻貓取名「Feather Kitty」,而「Feather Kitty」其實也是他爲妻子海德莉取的暱稱之一。★本文經南方家園授權,摘自《貓的癡情辭典》。★一本關於貓的癡情辭典,還需要多解釋什麼?★貓奴專用印章限定款只在誠品書店網路書店;貓咪派對紙膠帶限定款只在博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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