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供地住宅項目100平方米以下戶型不超總面積15%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11月7日,據“海南發佈”公衆號消息,海南省住建、發改、資規、財政、稅務、銀行、金融監管等7部門於11月6日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我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簡稱“通知”),共推出10條舉措,涵蓋土地規劃、財稅金融、預售資金監管、小戶型審批等多個方面。
根據通知,對於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再區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爲不低於15%。因多孩家庭等原因獲得多套房購房資格,並已結清相應市縣名下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銀行機構可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因素審慎把握並具體確定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水平。
與此同時,通知明確,新供地的住宅小區項目可適當配建部分小於100平方米戶型,但原則上不得低於80平方米,且不超過總面積的15%。
此外,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或現售備案前,可根據區位配套、產品定位等因素,合理確定申報價格,實現優房優價。各市縣落實城市主體責任,可因城施策調整優化商品房價格備案政策。
編輯 楊娟娟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