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城拆遷重建 加發6補助獎勵

行政院昨天覈定調整過的「桃園航空城拆遷重建方案補助標準」,確定加發6項補助獎勵,包括住家房屋補助費、安置街廓重建協助金、配合加速開發獎勵金、房租補助費、安置住宅售價調整,以及未選擇政府安置方案的區外安置者協助金。

行政院指出,近期營建物價上漲,爲落實航空城先建後遷、安置居民,並保障拆遷戶居住權益,依內政部土徵小組2021年所做的附帶決議,副院長鄭文燦3月11日舉行專案小組會議時,承諾配合民衆重建時的營建物價波動指數,研議拆遷重建補助措施。

6項補助獎勵,一是「住家房屋補助費」,以建物補償費(救濟金)加計自動拆遷獎勵金的25%;二是加發「安置街廓重建協助金」,配回安置街廓建屋的安置戶可申請每建坪補助3萬元,上限300萬元。

三是加發「配合加速開發獎勵金」,目前尚未搬遷者,若在搬遷時限內完成搬遷,可多領15%建物補償費(救濟金)。四爲加發「房租補助費」,已於2022年底前自動搬遷者,合法建物原爲80萬,加發58萬元;非合法建物原爲72萬元,加發52萬元。

五是「調降安置住宅售價」,每坪售價(不含車位)調降3萬元爲原則,且不限制移轉年限;六是自行在區外蓋屋者若符合條件,每坪補助3萬元,上限180萬元。

行政院指出,已責成交通部儘速依上述原則修訂規定,實質協助民衆加速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