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嘉仁超收學生 教育局重罰150.9萬

教育局主秘文靜今下午說明何嘉仁幼兒園超收學生後續裁罰事宜。(張潼攝)

臺北市何嘉仁幼兒園三民分校立案登記名稱爲「嘉維」、「嘉勝」)超收學生共55人,教育局昨天再查到同班民權分校(登記名稱爲「嘉霖」)也超收6人。因情節重大,決定撤銷日前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裁罰7萬5000元的處置,改依《行政罰法重罰3家業者共150萬9000元,且停招6個月、限期3周內改善。教育局表示,這是首次以《行政罰法》重罰業者,未來若再有相同違規情事,也會依同樣標準裁罰。

教育局主任秘書廖文靜今下午表示,嘉維、嘉勝、嘉霖幼兒園覈定招生數分別爲32、30、220人,但卻陸續遭查獲超收26、29、6人,前2家超收人數幾乎是覈定人數的1倍。因此,原先教育局先針對嘉維、嘉勝分別開罰3萬元及4萬5000元,因考慮情節重大,且又再查獲同班系的嘉霖也有超收情況,因此決定改採重罰。

廖文靜說明,教育局參考北市非營利幼兒園營運成本,以及3家業者房租,推估每超收1位,業者就多獲利8000元。若以每學期有3個月計算,3家業者違法所得利益分別爲嘉維62萬4000元、嘉勝69萬6000元、嘉霖14萬4000元,因此,再加上晉用資格不符教保人員、未替合法學生納保等情事,總共裁罰3家業者共150萬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