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廠國旗倒掛...臺電:疏忽了 保警檢討中
臺電核一廠在雙十國慶今(10)日上午發生倒掛國旗一事,雖然半小時內立刻喬回來,但還是讓人匪夷所思,對此臺電核一廠副廠長黃清順表示,駐廠保警每天都會懸掛拆卸國旗,今日上午因爲下雨,比平常晚懸掛,初步瞭解是倒掛國旗的是保二幹華分隊鄭姓員警,是該人員疏忽了,目前該分隊正在檢討中。
黃清順表示,核一廠駐警爲保二中隊幹華分隊,有100多名駐廠維護核電廠。平日都是上午八點多,由保警人員懸掛國旗,下午五點多再將國旗拆卸下來,今日因爲上午八點多下雨,因此比平常晚了一個多小時懸掛,大約十點多升旗,經過通報發現國旗懸掛反了,第一時間就把國旗重新懸掛。
黃清順表示,初步瞭解懸掛國旗的鄭姓員警沒有惡意,是大意疏忽,但還是有請該分隊主管檢討修正。對此說法,警政體系人員認爲有點扯,哪天不倒掛偏偏選今天,認爲不可能疏忽。
事件會曝光源自於網友在臉書不公開社團「爆料公社」PO文,該文指出「赫見核一廠國旗倒掛」,由於時間過於點敏感引發網友熱議,狠酸「真的造反了」,畢竟國旗正掛、倒掛意義可說是大不同。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160條規定,意圖侮辱中華民國,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中華民國之國徽、國旗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倒掛國旗被視爲褻瀆旗幟的行爲,恐觸犯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