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 玉里鎮長遭控行賄 民事二審改判當選有效

國民黨花蓮縣玉里鎮長龔文俊(右)被指控前年選舉期間送選民豬頭、豬肉及酒水涉嫌行賄,當選後遭一審民事判當選無效,案經上訴後,花蓮高分院15日宣判廢棄原判決,駁回一審之訴,等同改判當選有效。(本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花蓮縣玉里鎮長龔文俊遭控在2022年競選時送豬頭、豬肉等物涉賄,接連被花蓮地方法院民事一審判當選無效、刑事判刑5年、褫奪公權6年,目前停職中。全案經龔上訴,花蓮高分院15日對當選無效二審宣判廢棄原判決,駁回一審之訴,等同當選有效確定。龔文俊感謝法官還他清白,但仍需待刑事部分獲無罪才能復職。

62歲龔文俊曾任縣議員、玉里鎮長,2018年連任失利,前年再度回鍋參選鎮長勝選,但競選期間因送豬肉、豬頭及酒水等物給部落耆老,請求邀集族人宴飲,涉嫌行賄遭花蓮地檢署起訴,當選隔年接連被花蓮地院民事庭一審判當選無效,刑事庭一審賄選罪判刑5年、褫奪公權6年,縣府也因此將龔停職,改派鎮公所秘書詹秀蔥代理鎮長。

龔文俊否認賄選,喊冤自己養豬40餘年,長年把傷殘病弱、體重不足的豬隻或供應實驗單位後的殘料,分送給需要的民衆,不是因爲選舉才送,且這次是經人詢問後被動給予,非主動分送,原判決卻將廢棄的「無價料」以市場價格計算價值,完全錯誤,因不服一審判決,民、刑事均上訴二審。

花蓮高分院民事庭前天對龔文俊當選無效一案宣判,法官採納「無價料」觀點,認爲龔送的豬隻不具市場價值,與選民沒有對價關係,廢棄原判決,駁回花蓮地院一審,等同當選有效確定;至於刑事訴訟部分目前仍在審理中。

面對二審結果逆轉,龔文俊直呼一審判決是政治上的錯誤,感謝律師團的抽絲剝繭及法官明察秋毫還他清白,雖然目前可說是當選有效,不過還有刑事訴訟要打,至於何時回去鎮公所上班需待縣府通知。

縣府表示,依《公職人員選罷法》交付賄賂罪一審有罪須停職,民事部分雖改判當選有效,但刑事部分還在審理,須待龔文俊獲判無罪確定才能復職;檢方則將參考民事二審判決理由,繼續爭取刑事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