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生活費抵稅 上看19.6萬
依納保法規定,按主計總處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訂定基本生活費,若低於該標準免課稅。因主計總處近日公告2021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爲32.6萬元,其60%估算約19.6萬元,也就是2022年度每人適用基本生活費,2023年報稅適用。
受惠於我國近年景氣回升,每人可支配所得增加,因此基本生活費額度從2017年16.6萬元逐年提高至2021年19.2萬元水準,2022年則估計爲19.6萬元。
而基本生活費抵稅額度速算公式爲「申報戶人數×基本生活費-免稅額-六大扣除額」。依2023年報稅標準,70歲以下者免稅額爲每人9.2萬元、70歲以上者每人免稅額則爲13.8萬元。
至於2023年報稅適用的六大扣除額包括標準扣除額12.4萬元(配偶合並申報爲24.8萬元)或列舉扣除額,還有儲蓄投資27萬元、身心障礙每人20.7萬元、教育學費每人2.5萬元、幼兒學前每人12萬元、長期照顧每人12萬元等特別扣除額。
若基本生活費抵稅額度速算公式有剩餘額度,可以拿來抵減綜合所得額,剩下的綜所淨額再計稅。
官員指出,通常基本生活費提高,減稅效益也連帶增加,但因爲明年報稅的免稅額、標扣額、身心障礙扣除額等項目也提高,基本生活費適用的效益將打折,惟整體減稅額度仍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