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男暴力搶奪漁貨 砍殺同業遭起訴
基隆一名黃姓男子以威脅、暴力方式搶貨,更持彈簧刀砍殺魚販、妨害他人行動自由,檢方依恐嚇危險安全、強制、傷害等罪起訴。(陳彩玲攝)
基隆一名黃姓男子收購漁貨轉售牟利,2018年不滿其他業者獲利,多次找來數十名小弟,以威脅、暴力方式搶貨,更持彈簧刀砍殺魚販、妨害他人行動自由,檢方依恐嚇危險安全、強制、傷害等罪起訴。
黃男是某水產公司的領頭人,主要在八斗子漁港收購漁貨,再出口到中國販售獲取利益,2018年9月因不滿同業呂男與他競爭,在新北瑞芳區深澳漁港漁會冷凍庫前,持類似戒指虎的器具朝呂男頭部毆打,造成呂男頭、手多處撕裂傷,更對他恐嚇說,「以後我的魚你不準碰,不要再被我遇到」。
同年12月黃男發現同業沈男在八斗子漁港收購漁貨,教唆約20名小弟將他包圍,並要求將收購漁貨全數交出,沈男則反嗆要黃男先歸還日前積欠的173萬元貸款,黃男惱羞成怒,使用彈簧刀刺向沈男手臂、腹部,更唆使小弟動手,導致沈男右肘11.5公分撕裂傷,肌肉及部分肌腱撕裂傷、腹壁2公分撕裂傷、右手腕2公分撕裂傷等。
黃男時常教唆數10名小弟在八斗子漁港欺負同業魚販,涉嫌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檢方認爲,沒有證據足以證明其具有持續性的結構性組織,此部分予以不起訴處分,最終將黃男及其小弟共9人,依恐嚇危險安全、強制、傷害等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