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50小時 北市勞檢員竟也過勞

北市勞動檢查員不僅工時長甚至過勞,有人單月加班時數超過50小時。圖爲北市勞檢處在工地稽查情形。(臺北勞動局提供/張立勳臺北傳真)

過勞死問題備受關注,臺北市議員潘懷宗15日踢爆,市府勞動檢查員不僅工時長甚至過勞,更有人單月加班時數超過50小時,不但領不到加班費,也沒辦法補休,他炮轟市府帶頭違法,簡直是笑話。北市勞動局對此迴應,將爭取增加正職人力,並讓業務分配平均一些。

市府帶頭違法 議員轟笑話

今年勞動局勞檢目標爲9400場,北市在第一線執行勞檢的人力共62人,其中52人爲勞動部補助聘用檢員、10人是正式公務員,相當於每名勞檢員今年勞檢量須達151.61場才能符合標準,此外還有不定期的專案稽查。

潘懷宗指出,礙於人力不足,勞動部2015年發佈「勞動條件檢查員補助計劃」,補助地方政府聘用勞檢員,但約聘僱勞檢員福利不如公務員,不受《勞基法》、《公務人員俸給法》、《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保障。

他表示,勞檢員爲勞工權益把關,要忍受風吹日曬雨淋,檢查過程也常被業主怒罵,有人還受傷,經統計北市勞檢服務年資以5年以上、未滿10年人數最多爲26位,許多勞檢員從短期人員變「長期勞工」。

潘懷宗說,超過20小時因行政院規定無法報加班費,另因爲業務量龐大,把時數換成補休也休不完,他進一步調閱資料發現,今年1至9月累計93名勞檢員加班沒辦法報加班費,加班時數破20小時有69人、破30小時17人、破40小時6人,甚至有1人單月加班超過50小時。他痛批,市府帶頭違法,簡直成了笑話,若真的需要這麼多人力,應該增加正式人員。

勞動局稱 爭取增正職人力

對此,勞動局勞檢處長江明志迴應,會檢討工作分配,讓業務平均一些,降低加班時數,並向市府爭取增加正職人力,預計需再增加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