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食品藥品將重罰!陸發佈懲罰性賠償司法解釋一次看

陸司法解釋公佈食品藥品懲罰性賠償認定8態樣。(大陸央視)

大陸央視新聞用戶端21日報導,大陸假冒僞劣食品、藥品危害民衆身體健康生命安全,大陸最高法院21日召開記者會,發佈食品藥品懲罰性賠償司法解釋。《解釋》對保護普通消費者維權、代購人責任、標籤瑕疵認定、「知假買假」索賠等8種態樣作出規定,統一裁判規則,迴應社會關切。《解釋》自2024年8月22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法確立「退一賠十」懲罰性賠償規則

中國《食品安全法》確立「退一賠十」的懲罰性賠償規則。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

實踐中,有的購買者明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是假藥劣藥仍然購買並維權索賠,社會各界對是否支持這種「知假買假」的行爲存在不同認識。

陸最高法表示,將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和消費者權益作爲首要價值取向,構建更加科學合理的食品藥品懲罰性賠償制度實施機制。對所有購買者均在生活消費範圍內支持懲罰性賠償請求。

此次發佈的《解釋》對保護普通消費者維權、退款和返還食品藥品、代購人責任、小作坊責任、標籤說明書瑕疵認定、懲罰性賠償責任競合、生產經營假藥劣藥責任、懲罰性賠償金基數認定、規制連續購買索賠和反覆索賠、懲治違法索賠等作出規定,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對普通消費者應以實際支付價款作爲計算懲罰性賠償金的基數。

二是確立退款和返還食品藥品規則。

三是規定代購人和小作坊責任。

四是明確違反哪些食品安全標準應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

五是規定標籤、說明書瑕疵認定規則。

六是規定不同懲罰性賠償責任的適用規則。

七是規制惡意索賠。

八是懲治違法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