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氫站加速建!廣東征求加氫站管理辦法
10月25日,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佈《廣東省燃料電池汽車加氫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廣東省燃料電池汽車加氫站進行規範管理,在部門職責、規劃布點、建設標準等方面均作出了詳細規定。
業內相關人士表示,此次徵求意見稿對以往制約加氫站建設的用地、技術標準等問題加以解決,加氫站的管理標準指定,將助力燃料電池汽車產業健康快速發展。
“准入”非化工園區
具體來看,首先,徵求意見稿明確,省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是加氫站的行業主管部門,省發展改革、科技、公安、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市場監管、氣象、消防救援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協同推進,並指導各地市相關職能部門具體實施規劃、立項、審批、驗收、監管等工作。
其次,據徵求意見稿,制氫加氫一體站制氫規模不得超過3000kg/d,儲氫罐總容量不得超過3000kg。
值得注意的是,徵求意見稿指出,允許在非化工園區建設制氫加氫一體站。這背後是廣東省推動燃料電池加氫站建設的管理突破,去年7月,國內首個制氫加氫一體站就在佛山啓動試運行,此次意見徵求稿明確非化工園區制氫管控“鬆綁”,將加速制氫加氫一體站建設的創新模式在全省推廣落地。
鼓勵加油站改擴建
同時,徵求意見稿着重鼓勵加油(氣)站改(擴)建加氫設施,鼓勵新布點加油站同步規劃建設加氫設施。在規劃審批流程上,已獲得加油(氣)站用地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能大大提升加氫設施改(擴)建效率。
新建加氫站、需要擴大用地面積的加氫合建站以及在現有加油(氣)站紅線範圍內改(擴)建加氫設施,新增建(構)築物的,應依法依規辦理用地規劃許可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現有加油(氣)站紅線範圍內改(擴)建加氫設施但不新增建(構)築物,原已辦理加油(氣)站用地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無需再辦理加氫站用地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徵求稿明確指出,私人加氫站不對外經營服務。允許在物流園區、露天停車場、港口碼頭、公交站場和燃料電池汽車運行比較集中的地方,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滿足安全規範要求的前提下,依法依規建設自用的加氫站(限於對自有車輛、租賃車輛等特定車輛加氫),不對外經營服務。
今年8月,《廣東省加快建設燃料電池汽車示範城市羣行動計劃(2022-2025年)》提出,到2025年示範期末,實現推廣1萬輛以上燃料電池汽車目標。目前,廣東省燃料電池汽車示範城市羣建設還在提速。就在10月25日,現代汽車“HTWO廣州”與廣州開發區國有企業恆運集團、廣州開發區交投集團簽訂合作意向書,將強強聯合建立氫能合資公司,三方表示,力爭在示範期內推廣超4500套氫燃料電池系統。
按照《廣東省培育新能源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羣行動計劃(2021-2025年)》,到2025年,全省建成加氫站約300座,穩步推進加氫站、氫油綜合能源補給站和液氫站建設,初步建成與氫能應用相適應的供氫網絡。
【記者】魏泓泉
【作者】 魏泓泉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