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長照住宿服務補助 228連假後截止申請
▲嘉縣長照住宿服務補助,最後申請日至3月2日止。(圖/嘉義縣政府提供)
爲減輕民衆照顧負擔,衛生福利部2019年起補助使用住宿長照機構服務者每年最高新臺幣6萬元,嘉義縣政府向中央爭取到5200萬的經費,針對入住本縣護理之家或養護中心等住宿長照機構的民衆,只要符合條件即可申請,109年度補助方案受理截止日爲3月2日,提醒民衆記得向衛生局或社會局提出申請。
▲嘉縣長照住宿機構分佈圖。(圖/嘉義縣政府提供)
使用住宿式機構服務的使用者,只要同時符合三項條件,最高可申請補助6萬元,一、入住機構類型爲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牀外)、身心障礙機構、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委託安置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及機構住宿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等;二、入住天數:1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實際入住天數達90天;三、所得稅率:107年所得稅率未達20%者。
衛生局長趙紋華表示,109年度補助方案特別委由住宿長照機構代爲受理申請案件後再送縣府審查,可減少民衆交通往返的時間,統計嘉義縣入住護理之家及住宿長照機構者且符合條件者約409位,已送件及受理中計400位,申請率已達97.7%,成效卓越;尚未送件的民衆,衛生局也一一各別通知,請民衆可於3月2日前向該住宿長照機構或衛生局、社會局提出申請,以確保自身權益。
趙紋華說,嘉義縣爲全國老年人口比例最高的縣市,爲提供更平價且優質的住宿長照服務,於108起輔導3家公立醫院申請「布建住宿長照機構公共化資源計劃」,爭取5億7千萬元經費,均已陸續辦理設計委託監造,預計於112年可提供新港、六腳、竹崎共385牀住宿長照機構牀位。
另外,嘉義縣也持續布建各類長照服務資源,包含照顧及專業服務、喘息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及環境改善服務等長照服務,民衆如有補助方案及長照服務相關疑問都可洽詢嘉義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05-3625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