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失智老人 你尋求協助了嗎

家總曾舉辦「長照2.0後~家庭照顧協議的想像與實踐」跨專業對話研討會,參加民衆非常踊躍,顯示民衆十分需要專業的協助需求。(照片/家總提供、林周義傳真)

小美化名)與先生結婚後,便與患有精神障礙、失智症婆婆同住。一家人原本相處愉快,卻在婆婆病情加重後,逐漸產生問題。小美雖認爲婆婆需接受機構照顧,卻因害怕被誤解,無法開口經家總介入後,一家人終於達成照顧的共識

這名婆婆育有3個兒子大兒子、三兒子都住在美國,只有二兒子住在臺灣。爲了照顧婆婆,家人爲她聘請了看護,但隨着婆婆身體逐漸衰弱、病情加重,外籍看護已無法滿足婆婆的需求。

婆婆狀態最嚴重時,半夜會不睡覺,四處敲門、咆哮。小美年幼的女兒因此害怕得不敢入睡,生活大受影響。焦急的小美認爲,婆婆需要接受機構的照顧,但她害怕自己的建議會被親友誤解,只好向家總求助。

在家總秘書長景寧的主持下,小美終於在2個小叔回國後,正式召開家庭照顧協議。家總先爲小美一家的狀況進行盤點,讓家人知道婆婆的失能狀況、對家人的影響等,再交由小美家人作出照顧決定。最後,2個小叔決定將照顧主導權交給小美和先生,婆婆也因此順利入住機構。

對小美來說,若沒有專業人員的介入,自己無法有自信地開口,遠在國外的家人也難以理解家中情況。家庭照顧協議最重要之處,在於所有家人都願意提出自己的想法,互相交流。小美與小叔最終在家總、法律扶助基金會的見證下,簽署會議紀錄,作爲照顧決議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