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部分負擔新制7月上路 各區動員加強宣導

健保部分負擔新制已在7月上路。(中時資料照)

健保部分負擔新制7月1日起上路,民衆前往大醫院看病拿藥,至多得附上300元藥品部分負擔。掛急診者,在大醫院將收750元,在區域醫院收400元,診所則維持不變。在新制上路首日,健保署長石崇良率隊至北市聯醫、馬偕醫院視察,實地瞭解民衆感受,而健保署各區業務組也派員協同院所宣導,強化民衆諮詢管道。

衛福部上月底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門診藥品、急診應自行負擔之費用」,宣佈部分負擔新制將在7月1日起生效。根據衛福部規劃,第1階段新制實施範圍爲藥品及急診部分負擔,檢驗檢查不包含在內。

新制上路前,健保署於今年5月初針對進行網路民調,結果顯示,66.1%的民衆知道健保署推動「調整健保部分負擔」,交叉分析顯示,年齡越高者知曉度越高,其中60歲以上民衆知曉度達77%;調查結果亦顯示,有70.7%民衆支持調整「門診藥品」部分負擔收費機制,68.9%民衆支持調整「急診」部分負擔收費機制。

根據衛福部規劃,7月1日起,藥品部分負擔仍然維持100元以下免收,民衆在診所、地區醫院領藥的部分負擔上限不變,仍維持至多200元,但在區域醫院、醫學中心,上限則改爲300元。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方面,診所維持免收,其餘首次比照藥品部分負擔收取,第2、3次則免收。

前往急診就醫者,診所、地區醫院的部分負擔仍然維持150元,但區域醫院調整爲400元、醫學中心調整爲750元,取消依檢傷分類收費。低收入戶、重大傷病者,仍然維持免部分負擔,而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適用新制,但赴醫學中心掛急診,只需收取550元,在區域醫院則收取300元部分負擔。

由於新制上路初期可能有部分民衆在就醫時才知道相關收費調整,爲讓民衆更快熟悉瞭解新制措施,石署長指示全力加強各式大衆傳媒讓民衆瞭解,健保署各區業務組也透過在地化通路宣導,並積極協同各級醫療院所,於民衆就醫時,即刻提供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