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負擔改採「定率制」? 健保署否認:僅內部討論!

部分負擔改採「定率制」?健保署否認:僅內部討論!(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現行健保制度常被人詬病,只要花小錢就能「看病看到飽」,但今(12)日卻傳出健保研議修法,將部分負擔從「定額制」改爲「定率制」。對此,健保署副署長蔡淑鈴否認,直言這是健保老問題,若改爲定率制對民衆負擔太大,目前僅有內部討論,並無實質進度。

中央社》報導指出,健保署去年研議修法,計劃將實施23年的「定額制」改爲「定率制」,醫療費用越高、負擔越重,未來就醫費用恐喊漲。

對此,蔡淑鈴迴應,《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3條雖然規定部分負擔應採「定率制」,但在健保開辦時,就因爲花費過高被批評,此後就改採用定額制並沿用至今,若要改回定率制,須涉及修法,並非健保署想改就能改。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3條,定率制規定民衆到一般診所、門診或急診就醫時,應自行負擔診察、藥費、處置費、手術費等醫療費用的20%,未經轉診到大醫院門診就醫,部分負擔可高達30%至50%。

現行部分負擔無論門急診或藥品都採定額制,門急診部分負擔依診所、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分級價格落在50元至550元不等,經轉診至區域醫院或醫學中心,則可獲得40元減免。藥品部分最高爲200元,今年3月起慢性病患也將納入自付範圍,最高收費上限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