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房市避免建商灌公設 北市府推房價實坪制

北市政局宣佈將建議中央修法,研擬實坪制登記計價條文。(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陳佩儀臺北報導

臺灣房屋公設比過高,導致實際坪數大縮水,對此民衆國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發動提案「房價改實坪制計價」,達到超過5,000人附議成案門檻;北市地政局呼應此議題,宣佈將建議中央修法,研擬實坪制登記計價條文。

國內現行房屋交易建物登記面積作爲計價標準,而建築法規放寬許多可不計入容積項目,包括陽臺屋檐、雨遮等;另地政法規准予辦理建物測量登記之面積又多於使用執照面積,造成許多所謂附屬建物、公共設施灌入坪數計價,混淆房價資訊

地政局科長洪慧媛舉例,文山區一棟今年取得使照的大樓總樓地板面積爲1萬8488.59平方公尺,但因加計陽臺、雨遮、公設、法定車位,且從牆外緣線開始測繪計算,總登記面積達2萬1590.23平方公尺,多出17%。

洪慧媛說,目前民衆多以爲只要權狀記載就可計價,卻不清楚登記面積與容積樓地板面積、建築樓地板面積不同,在資訊不透明下,建商可灌公設坪數營造單價假象

地政局長李得全表示,建物的登記計價是否改爲實坪制屬於中央權責內政部已在討論,臺北市也將向中央建議修法,研擬實坪制登記計價條文,「實坪制是全世界趨勢,也是未來必然要走的方向」,只登記專有部分及整棟建物總面積,提供消費者實坪資訊,才能健全房市。

若要實施登記實坪制,地政局提出四點建議:

(一)若以牆心爲界辦理測繪登記,可避免將牆壁柱子納入計價面積(二)突出牆心線者(包括陽臺、屋檐、雨遮等),看得到卻用不到的設施,是否不予測繪登記(三)車位不以「單獨所有權」計價,將車位使用方式納入規約規範,權狀不登記車位編號持分面積(四)公設單獨登記項目(梯間、屋突、防空避難室……)及面積,權狀不登記個人持有公設的持分面積。

不過對此,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於俊明認爲,如果改實坪制,建商爲了分攤成本只好把市面單價拉高,市場若不能接受,要求陽春型的公設,對於居住品質沒有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