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碳新路徑 未納入核能

國家氣候變遷委員會昨(23)日拍板2035年減碳目標上看四成,觀察所規劃的最新減碳路徑,並未納入核能。經濟部次長連錦漳表示,整體能源結構比是按現行法令來規劃,目前所列2030、2032、2035年減碳目標,就無法將核能納入。

連錦漳表示,若未來法規有所變動,也將再視情況調整。目前規劃2035年再生能源佔比,預估擴大至36%、燃氣54%、燃煤降至9%。

六大部門減碳旗艦計劃中,能源部門在2030年減碳目標量爲8.18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除加速再生能源建置外,在前瞻技術上也要加強,像是氫能(含氨)供應鏈、去碳燃氫、碳捕捉利用封存(CCUS),其中並未提到核能。

賴清德總統在氣候變遷委員會中裁示,能源是減碳的核心,臺灣要繼續加速各項再生能源發展,並進行綠電發展的程序改革,進一步透明、簡化,擴大中央和地方協力合作,以提高效率,並繼續優化電網基礎建設,並推動儲能技術普及,確保能源供應穩定,要有範圍、期程,並在各產業、國營事業,導入綠色製程和低碳工藝,支持更多中小企業參與綠色供應鏈。

氣候變遷委員會副召集人、和碩董事長童子賢日前受邀三三會演講時再度呼籲應發展核電,並透露已獲政府六、七成文官支持。不過總統府表示,昨日會中童子賢並未具體表達對核能佔比看法,個別委員多是針對新的減碳目標,希望未來能在2月7日公聽會中多加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