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員收到LINE就下單 檢追背信
臺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玉萍說明勞動基金炒股案檢方偵查結果。(張孝義攝)
勞動基金炒股案,北檢雖偵結起訴,不過勞金局前國內投資組長遊迺文仍有900萬元財產來源不明;元大證券服務部門經理沈淑文、交易專員王美菊未收到公文直接受遊指示下單,是否涉嫌背信,及寶佳交易室員工魏雅君回報券商應秘密的客戶交易資料,是否涉及教唆背信,都列爲下波偵查重點。
檢廉追查發現,遊自2012年9月到2020年9月,信用卡費用都在15到22萬元間,但他薪水10萬餘元,消費能力顯與收入不符,且這8年內,遊還陸續存入900萬元現金到帳戶。
遊辯稱是私人投資所得,但投資項目、操作時間、投資損益都無法清楚交代。檢廉懷疑資金來源可能涉及不法,將朝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偵辦。
此外,依勞金局與受委託處理下單的元大證券間契約規定,指示投資標的,須以機關名義書面爲之,遊卻利用LINE語音交談功能,強硬指示沈淑文轉達交易專員王美菊直接掛單買進遠百股票,沈、王等人明知遊的行爲違反規定,仍配合炒股,也將追查背信罪嫌。
寶佳交易室員工魏雅君疑似從特定券商營業員處,得知不公開的各投信公司交易遠百股票狀況,每天向唐楚烈、邱裕元回報,檢方也將追查涉嫌教唆背信罪。
元大證券喊冤指出,絕無配合下單,因公司對交易人員訂有嚴謹規範,僅接受約定有權交易人員下單指示,像是去年依勞金局有權下單人員指示,以授權交易價格爲上限,買入遠百股票,並於當日依市場交易盤勢,陸續成交,相關成交價格及張數,皆在授權買入價格範圍內,並無配合遊指示的情事。該公司第一時間已就全案相關細節呈報相關單位,未來仍將配合司法調查。
勞動部表示,復華、統一及羣益等3家投信向勞金局提存的履約保證金分別是1.3億元、0.9億元、0.5億元,總計逾2.7億,將依委託投資契約,針對遠百的投資損失向3家投信請求連帶損害賠償,也將沒收履約保證金並終止涉案帳戶契約。
勞動部說,3家投信公司未來5年內不得參與勞金局委託招標案,若經刑事判決有罪確定,勞金局得請求最高2倍履約保證金的違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