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推動各地民辦幼兒園合理確定教師工資收入
(原標題:教育部:將進一步推動各地民辦幼兒園合理確定教師工資收入)
教育部網站11月19日發佈的《關於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第3413號(教育類354號)提案答覆的函》(以下簡稱《答覆函》),披露了教育部經商財政部,答覆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於堅持兩條腿走路,辦好人民滿意的學前教育的提案》的具體內容。
教育部在成文於10月22日的《答覆函》中指出,民辦幼兒園是我國學前教育發展的重要力量。《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強調新時期學前教育要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大力發展公辦園,積極扶持民辦園提供普惠性服務,鼓勵引導規範社會力量辦園,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發展學前教育。
《答覆函》指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各地積極落實民辦園扶持政策,着力擴大惠普性學前教育資源。
“總體上看,近幾年民辦幼兒園從2009年的8.93萬所增長到2019年的17.32萬所,發展快,增幅高,充分體現了國家對民辦學前教育的重視。但由於底子薄、欠賬多,目前普惠性資源不足、體制機制不完善等問題依然存在。”《答覆函》指出,下一步,教育部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堅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着力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鼓勵社會力量辦園,積極引導和扶持更多民辦園提供普惠性服務。
一是完善普惠性民辦園認定管理辦法。把好質量關,規範普惠性民辦園的園舍條件、設備設施、教師資質等辦園質量因素,不能因轉普就降低質量。把好收費關,推動各地科學覈定辦園成本,合理確定普惠性民辦園收費指導價。二是完善普惠性民辦園扶持機制。推動各地進一步完善普惠性民辦園認定標準、補助標準及扶持政策,特別是標準偏低的地方要逐步提高標準,確保扶持資金落實到位。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綜合獎補、減免租金、派駐公辦教師、培訓教師、教研指導等多種方式,支持普惠性民辦園發展,並將提供普惠性學位數量和辦園質量作爲獎補和支持的重要依據。三是落實普惠性民辦園教師工資待遇。教育部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推動各地民辦園參照當地公辦園教師工資收入水平,合理確定相應教師工資收入,依法依規足額足項爲教師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近期,《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草案》面向社會徵求意見,其中明確舉辦者應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保障教師的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待遇。從長遠上保障普惠性民辦園教師工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