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住的問題 王應傑:政府應提供新鮮人社會住宅
▲王應傑認爲,政府可提供社會新鮮人租金較低的社會住宅。(圖/臺北市商業會提供)
臺北市商業會理事長、東森房屋董事長王應傑15日建議,政府可提供社會新鮮人租金較低的社會住宅,並制定落日條款,待承租者的綜合所得稅達一定標準,就不能繼續住。
王應傑15日出席「2014臺灣競爭力高峰會」,並於會中表示,政府不能只把焦點集中在高房價問題,也應關心買不起房的中下階層,必須先設法解決住的問題。
王應傑認爲,政府可考慮,提供社會新鮮人租金較行情價便宜一半的社會住宅,並搭配5年或10年的落日條款,待承租者收入增加、綜合所得稅達一定標準後,就不能繼續承租。
王應傑也說,爲了讓年輕人買得起房子,政府應提供首次購屋優惠貸款利率,對於換屋族,也可採取相同措施,有助促進房市交易。
有關青年首購優惠貸款,王應傑過去曾解釋相關細節,他說,政府應給年輕首購族90%的房貸額度,分成30年攤還,採取前3年只還利息(緩衝期),自第4年開始還本金(連本帶利)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