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防炒股、跟單亂象…投信新七誡 最重罰1,500萬
金管會再提出投信基金業者管理精進措施。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近年投信經理人炒股、跟單亂象不止,金管會要亂世祭重典,昨(20)日宣佈對38家投信業,合計共772位基金及全委經理人,祭出新七誡,未來一旦再有經理人炒股或跟單,金管會最重可對投信業者處1,500萬元罰鍰、若投資人因此權益受損也可向經理人或公司提告求償。
目前金管會防範投信經理人交易的利益衝突,已採事前預防、事後交易監控及遵法宣導,但近年經理人炒股、跟單頻傳,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坦言,這些防範措施「還不夠」,需要進一步加強。
新七誡中,以修法、將投信顧業者違反內控時,可對業者處最高1,500萬元罰鍰;以及將經理人交易、手機設備等控管從自律規範提升到法令位階,這兩項最關鍵。
黃厚銘解釋,目前投信顧違反內控,無法處罰鍰,只能採糾正、警告等管制性措施,修法後,一是將業者未建立或未落實內控納入處罰鍰範圍,二是拉高罰度,從目前60萬至300萬元,一口氣拉高到60萬至1,500萬元,最高罰度增加五倍。
其次,將經理人交易買賣、手機等設備控管的自律規範,提升到子法或函令的法令位階,一旦違規可對公司處罰鍰,對經理人也可處減薪、停職或最重解職,甚或是經理人炒股、有背信而損及投資人權益時,投資人也可提告求償。
第三是增訂經理人行爲遵循指引,黃厚銘說,目前禁止或限制經理人的行爲規範,多散落在公會自律規範、子法或函令,未來會有「單一指引」讓經理人一目瞭然,更有利遵循。
其他還包括訂定投信業內控標準規範、強化運用科技管理資訊及通訊設備、周邊單位協助查覈投信業內稽內控機制、與周邊單位研商建立大數據監理平臺「科技執法」以提升監理效能等四項。
至於精進六項防範措施,包括強化與檢調單位合作、推動投信事業導入責任地圖,認識及關懷員工、深植經理人道德操守意識、建置合理薪酬和獎懲制度、彙整常見經理人行爲態樣缺失供業者參考。
黃厚銘說,其中投信業責任地圖也會要求高階經理人籤聲明書;而獎酬制度則是提醒業者,設計經理人薪酬時,需要充分反映對公司貢獻和績效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