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公佈高雄特區開放銀行試辦內容 將試辦半年至一年
金管會今日宣佈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高雄特區的多項業務開放內容,銀行局局長莊琇媛表示,對業務試辦成果,原則觀察半年至一年間,顯示對市場發展具有助益者,金管會後續將修正相關法令規定或自律規範,進一步完成專區試辦業務項目的法規落地。
金管會指出,已在16日召開會議邀集中央銀行、高雄市政府、銀行公會和19家銀行業者與會,未來在專區據點試辦業務項目,其服務對象以高資產客戶及境外客戶爲限,同時銀行得申請於專區據點試辦之業務項目包括國際金融業務、高資產業務、跨境金融服務等。
金管會所宣佈的銀行在高雄特區可獲開放的試辦業務如下:
一、在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業務方面,包括:1、開放銀行OBU)辦理外幣債券的代理買賣業務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覈准的外幣金融商品買賣的行紀業務;2、由OBU擔任證券交易輔助人,在國內證券商開立綜合帳戶,代客戶向該證券商下單具股權性質的外幣有價證券,例如股票、ETF(指數型股票基金)等;3、OBU得與非集中交易市場的外幣基金受益憑證及私募股權基金(PE Fund)的發行機構,簽訂委任契約銷售;4、得與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簽訂委任契約,銷售其子公司擔任普通合夥人的私募股權基金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受託管理之私募股權基金;5、高資產客戶以信託方式指定購買未上架的金融商品的銷售程序,適用符合該客戶資產組合適配性控管,不適用金融商品上架前審查作業的有關規定。
二、增加資金彈性運用:資產組合擔保放款(Lombard Lending)得受理範圍包括辦理保單融資及保費融資、辦理以自益特定金錢信託受益權爲擔保之質借業務最高貸放成數不以5成爲限。
三、跨境金融服務:
1、本國銀行對專區客戶主動推介或招攬海外分支機構之金融商品與服務,包括招攬開戶、銷售海外分支機構金融商品。2、協助海外分支機構辦理專區客戶開戶作業所涉資料確認遞送、當事人覈對親籤及對保等作業。3、辦理專區客戶在海外分支機構理財交易文件確認遞送或交易指示傳達等作業。
四、多元服務提供:1、OBU可與所屬同一金控集團之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及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間,在人員符合規定的專業資格條件及客戶同意下,得辦理共同行銷或聯合開戶,或與他業辦理合作推廣或聯合開戶。2、辦理家族辦公室相關業務,包括財富管理、稅務及法律諮詢等相關服務。
金管會今日舉行新春記者會,公佈高雄特區開放銀行試辦內容,將試辦半年至一年。記者朱漢侖/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