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公祭明日忘記」殺警嫌犯判無罪 國民黨團擬提案修刑法
自強號一名鄭姓男乘客在2019年7月3日於火車上因逃票糾紛,持刀刺殺25歲的鐵路警察李承翰,引發社會譁然;不過嘉義地方法院4月30日宣判,被告鄭男無罪,使許多民衆難以接受。國民黨團1日召開記者會,表達無法接受此判決的態度,同時提出相關法令修改的方向,除了加強警察裝備、突發事件處理能力,另外針對思覺失調患者,能夠更精進、嚴密提供醫療上協助和強制就醫機制,重補社會安全網,讓民衆安心。
▲國民黨團召開「慟!怒!殺警判無罪! 司法思覺失調症確診!」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以下皆同)
國民黨立院黨團1日召開「慟!怒!殺警判無罪!修法補破網」記者會,國民黨團書記長蔣萬安表示,4月30日的判決讓社會多數民衆感到憤怒、無法接受,不知司法院是否聽到人民憤怒?且這判決更讓殉職員警家屬受到2次傷害,嚴重打擊基層士氣,國民黨團除了期盼檢察官依職權上訴外,更期待司法院能夠加速司法改革,不要讓司法離民衆越來越遠,不要讓判決違揹人民情感。
蔣萬安指出,擔心民衆因爲該判決結果對精神病患的憂慮及誤解,衝擊到社會安全網的建立。其中犯嫌罹患思覺失調症且停藥多年,卻沒有追蹤機制,導致悲劇發生,無論在社政、警政、衛政等各方面,政府是否給予充足資源?相關單位應痛定思痛檢討。
副書記長李貴敏表示,總統蔡英文曾宣示要強化社會安全網,卻一再跳票了。4年過去,發生多少駭人驚悚的隨機殺人事件,蔡政府做了什麼?補了什麼社會安全網?
李貴敏指出,昨日殺警案犯嫌判決理由之一,是根據《刑法》第19條第一項規定,但是該法明訂是「行爲時」所犯之罪不罰,而不是依據犯嫌過往病例作爲判決要件,法條是須認定在犯嫌下手的當下瞬間,是否因思覺失調症發作,導致他無法判斷是否在進行殺人、違法行爲。法官判決是根據醫療病歷、精神鑑定報告,以及因長期停藥之精神狀況,但無法說明是在行兇當下,是否正處於思覺失調症,導致殺人行爲。
李貴敏呼籲,司法院及法官在依法論行之前,必須縝密思考犯嫌是否真的符合《刑法》第19條要件,而不是依賴精神鑑定醫師的鑑定報告論刑。
立委葉毓蘭表示,警察的生命誰保護?警察的眷屬誰關心?9個月前蔡英文弔唁李承翰時,曾對李承翰家屬說,「承翰會是最後一位殉職的警察,政府會保護警察生命安全。」但是看到法官的判決,蔡英文還能說保護警察生命安全?還能夠直視李承翰的家屬?
葉毓蘭提出,當社會安全網破洞無法及時修補時,受傷害的是社會大衆,修正《刑法》第87條,讓無法治癒的精神病患,必須有終身隔離機制,在「精神病監」終身監護和妥善治療,修正現行僅有5年強制治療。
除此之外,葉毓蘭也提出《刑法》136條之一,增訂「意圖使公務員執行一定之職務或妨害其依法執行一定之職務或使公務員辭職,而施強暴脅迫者,」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期待從法律修訂上保護執法人員周延的保障。
立委林思銘表示,司法審判的在實務上,重大殺人罪被告經常主張「精神喪失」、「精神耗弱」,尋求《刑法》第19條上的不罰或免刑,法官都會囑託公立醫院精神科醫生所做出的鑑定報告。嘉義地方法院一審法官僅憑一位精神科醫師的精神鑑定報告,做出犯嫌在行兇當下處於思覺失調症,似乎過於薄弱,且應該囑託犯嫌過去曾接受精神病治療之醫院,共同進行精神鑑定,恐有失去客觀之慮。
內政召委陳玉珍表示,社會不斷髮生「今日公祭、明日忘記」的憾事,法官判決等同是在司法上捅上一刀,讓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更是雪上加霜。面對這2個月以來,隨機殺人事件頻傳,民衆再看到法官的判決,連依法執勤的員警遭到殺害都能判處無罪,這個社會還會有正義人士,願意挺身而出嗎?若蔡政府的司法改革換來只是更多的民怨,那麼又哪來的勇氣,敢稱司法改革是最大政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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