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開錯紅單冷回「你可以去申訴」 騎士氣炸:拿假照片誆騙民衆
臺中市胡姓男子本月2日騎機車行經美村南路與高工路的路口時,被李姓警員以沒有兩段式左轉爲由攔下,還開了一張600元的罰單,但他發現路口根本沒有兩段式左轉的標誌,當下立即向警員反映,對方卻只留下一句「你可以去申訴」,不願多走幾步路去確認,越想越不服氣才決定將這件事告訴媒體,質疑警員是爲了記功獎而亂開罰單。
▲Google地圖的街景圖是2018年3月拍攝,當時路口還有兩段式左轉的標誌。(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胡男向《蘋果日報》爆料,當下發現不對勁隨即向李員反映,對方竟然拿出一張舊照片堅稱路口確實有兩段式左轉的標誌,他回頭跑到路口檢查就是沒有看到,再次反映卻只得到一句「你可以去申訴」,後來真的前往監理所辦理申訴,承辦人員態度也很冷漠;但最讓他感到傻眼的是,派出所就在同一條路上,難道警察們每天工作都沒有發現這一點,越想越覺得根本就是拿假照片在誆騙民衆,這才決定站出來揭發此事,免得又有其他人受害。
對此,臺中市政府交通局澄清,確實已在今年2月27日移除事發路口的兩段式左轉標誌,只是尚未磨除待轉區標線,後續會再與警方研議。而報導中也提到,受到指控的健康派出所所長陳舜堯表示,市府交通局並未通知警方這件事,目前已經要求警員停止取締,也會主動統一撤銷已開出的罰單,至於亂開紅單「拚業績」則是一場誤會,畢竟如果要靠開單爭取記功獎CP值實在是太低了。
▲胡男質疑警員亂開單。(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不過,假如真的遇到警員開錯紅單,民衆又要如何保護自身的權益呢?協弈法律事務所在網站上曾發表一篇「被開了不對的罰單該怎麼辦」的文章,教導民衆首要的第一步就是向原舉發單位提出申訴,別忘了還要攜帶罰單正本、陳述書以及舉證的照片或資料。
如果申訴後的結果還是不滿意,可以事先備好行政訴訟起訴狀,以及申訴時使用過的有利證據、裁決書、罰單等等,並在裁決書送達30日內向管轄的地方法院提出行政訴訟,假如確實有錯,例如把沒發生的事硬說成有發生,那麼裁罰就算是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