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與巨乳比基尼辣妹合照遭懲? 士林分局:純屬誤傳
▲員警和爆乳辣妹合照,傳被長官懲處,分局長昨(11日)晚出面闢謠。
臺北市士林區10日有廣告行銷業者,派出1名穿着性感比基尼的小模、帶着巨型皮卡丘玩偶前往後港派出所、士林交通分隊與值班員警合照,卻傳出士林分局督察組以「衍生不良觀感及影響駐地安全」,擬對合照中的員警祭出懲處。士林分局表示消息純屬誤傳,僅口頭告誡,希望派出所同仁能留意在駐地安全。
先前以姊妹花販賣「爆乳燈泡珍奶」走紅的王姓業者,又找來辣模攜帶大型皮卡丘布偶,在10日下午3時許至士林分局的後港派出所及交通分隊,帶着珍珠奶茶與茶葉蛋至警局慰勤,感謝警察這陣子執行「寶可夢」案件的辛勞,及慶祝中秋佳節到來。隨後一名男子希望警察配合,與辣妹、巨型玩偶在值班臺合影,遂拍下了該批照片。
女模穿着清涼,狂露巨乳事業線留影時,由於適逢派出所主管及所長在分局開會,加上拍攝位置在主官辦公室,讓警局高層認爲不妥,馬上通報各單位,要求注意值班警員應有警覺性及敏感度,落實駐地安全維護,以維護機關秩序及專業形象,一起合照的警員則被口頭訓誡。
士林分局分局長黃永志表示,「懲處說」純屬搖言,要求合照的民衆也是體諒員警辛苦,並無惡意,但警方未來會檢討是否對民衆要求拍照「照單全收」,畢竟警察單位內並不適合;但他表示,如果民衆是在門口或值班臺與警察合照,就沒有太大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