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忠狀不用總統覈定? 薛凌要求國防部解釋
國防部頒發「旌忠狀」給洪仲丘惹議,事後澄清「無須經過國防部長、行政院長及總統覈定」,但民進黨立委薛凌找出國防法規資料庫,於今年5月9日修正的「國軍作戰或因公亡故官兵安葬紀念表揚實施辦法」第25條:「亡故官兵,由國防部陳報行政院呈請總統頒給旌忠狀,以資表揚」,要求國防部解釋清楚。
▲國防部頒發旌忠狀給洪仲丘原擬平息衆怒,卻惹來更多爭議。(圖/東森新聞提供)
薛凌指出,每一紙「旌忠狀」全部都有「總統及行政院長職銜簽名章」,旌忠狀上的核發字號「旌字第xxxxx號」也不是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權責核發之字號,「國防部是根據哪一條條文規定『旌忠狀是各軍司令部向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審認後核發,無須經過國防部長、行政院長及總統覈定』」?
她質疑,如果所有旌忠狀既然無須經過國防部長、行政院長及總統覈定,那「旌忠狀」上之「總統及行政院長職銜簽名章」是從何而來?並解釋「旌忠狀」上之「旌字第xxxxx號」真的是屬於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的字號嗎?
薛凌要求國防部應立即說明清楚,今年5月9日修正的「國軍作戰或因公亡故官兵安葬紀念表揚實施辦法」第25條規定是否不存在,否則,旌忠狀爲何是國防部新聞稿所寫的「無須經過國防部長、行政院長及總統覈定」,對於此一條文認知出現落差,國防部請立即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