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測23次全失敗 男稱無法大吐氣遭罰18萬 警「少1動作」免罰
男子酒測23次皆失敗,遭判拒測罰18萬,法院認爲員警沒有爲他做血檢不符規定,判定免罰。(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高雄一名男子今年3月騎車時遭酒測攔停,屢次朝酒測器吐氣都失敗,他向警察解釋因爲患有脣齶裂和肺纖維化,沒辦法大口吐氣,但連續測了23次皆不成功,員警認爲他是故意,因此開出18萬拒測罰單。法院認爲,該男確實無法正常吐氣酒測,而員警並未帶他到醫療機構採血撿,不符規定,判處撤銷罰單。
判決書指出,該男子今年3月14日凌晨12時許,載着妻子行經鳳山區中崙二路一帶時,被巡邏員警發現他未戴安全帽而遭攔下,員警聞到他身上散發酒氣後要求實施酒測,但該男一直無法吐出數值,他的妻子認爲是酒測器壞掉,不斷要求換一臺再測,但員警認爲是他故意不配合完全吐氣,警告他再不配合就要開拒測單。
但該男當下解釋,他患有兔脣,還有肺纖維化,因此無法大口吐氣,並非故意不配合,但員警仍堅持要他繼續吐氣,他持續側了23次皆未成功,員警最後仍是開出18萬的拒測罰單,並吊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考領。該男事後提出行政訴訟。
法院認爲,該男已有診斷證明書表示患有高血壓、肺纖維化,確實無法正常吐氣,且依據道交條例規定,駕駛人拒絕接受酒測可強制移由受委託醫療或檢驗機構,實施血液測試檢定,但該員警沒有將他送往醫療機構作血檢,認定此罰單有誤,判處撤銷罰單。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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