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子誤信「騙扁小子」出庭 狄鶯怒稱:被法院「盧」了5年
救子誤信騙扁小子赴法院作證 狄鶯怒稱:被法院「盧」了5年(本報資料照片)
狄鶯和孫鵬遭臺北地方法院傳喚,今早(26日)以證人身分出庭作證,緣由爲2018年夫妻倆焦急地欲將在美國遭羈押的愛子孫安佐帶回臺灣,誤信「騙扁小子」黃琪(本名黃照岡)假冒「張清芳丈夫宋學仁的秘書Amanda」,介紹律師郭上維,狄鶯夫婦也陸續付了30萬律師費,但檢方發現訴狀根本是黃琪寫的,他不僅假冒律師還灌水費用,依違反《律師法》起訴黃琪、郭上維。
狄鶯受訪時無奈表示夫妻倆不認爲被黃琪欺騙,「我們在美國一些瑣碎的事情他都有幫忙,在美國律師也有幫我們出庭,也讓我們把帶兒子帶回臺,我們付錢是應該的,至於他有沒有騙別人我是不知道。」她透露當時和老公有萌生想讓兒子到英國生活的念頭,黃琪有跟他們接洽,取得英國公民證等等事宜需要2、3千萬,「他應該是想騙我們這個大條的,但還沒騙到就被抓走了。」
她強調回臺後,兒子在臺灣的官司是聘請其他律師,並非黃男和郭男,且跟2人都沒有私交,卻得一直出庭作證,「他(黃琪)騙別人的事情跟我完全沒有關係,都講得非常清楚了,我有多少事情就講多少。」
狄鶯頗有怒氣地說因爲這件事已經被法院「盧」了5年,先前被傳喚出庭作證時,因爲一家人剛好要去日本,還得透過律師證明真的要去日本,纔可以不用上法院,「說有事還不行,每次出庭我也有工作啊,沒有出庭我可能要被通緝,我們到底能不能有自己的事情?這不是騷擾我們平民嗎?」更直白說:「對我們夫妻來講,我們就不喜歡法院。」
而今天出庭也意外扯出「綜藝教母」張小燕,孫鵬自曝老婆曾向張小燕查證,得知宋先生樂於助人,纔會想說是人家的關心就接受,要法官下次找張小燕作證。狄鶯受訪時澄清,她當初只是想透過張小燕向張清芳表達謝意,「我這人就是這樣,那時候宋學仁的助理跟我們聯絡,我想他是不是看到新聞覺得我們很可憐,所以我想要跟她道謝,但小燕姐說因爲放暑假他們出國玩,也連絡不上。」
她感慨地說,如果當時有連絡上張清芳(證明助理是假的),就不會有今天這些事情發生,但話鋒一轉說:「但如果當初沒有他們(黃琪、郭上維)在美國就沒有人幫我們,真的是老天爺垂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