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當低頭族 棄友人肇逃判7月徒刑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2012年11月,桃園一名林姓男子無照駕駛,還邊開車邊滑手機,導致車子衝向對向車道,一對行車中的夫妻被他撞得四輪朝天,全身是傷。林男肇事後擔心被查出無照駕駛,竟扔下車上兩名友人逕自棄車落跑,但警方到場後即將該男逮捕。高等法院4日判他7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自2013年元旦起,汽、機車駕駛於行車中使用手機,各罰3千元與1千元。(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東森新聞資料照)臺灣高等法院判決書指出,林男在2012年11月4日下午5時許,無照開車行經桃園縣楊梅市楊新路二段時,邊開車邊滑手機,導致車子衝到對向車道,撞翻一對行車中的夫妻。林男肇事後擔心無照駕駛被抓,當場拋下車上2名友人獨自棄車落跑,但警方趕到現場後即將該男逮捕。

二審法官查出,林男曾有酒駕前科,遭判處罰金新臺幣8萬元確定;林男向法官表示,他已賠償被害人損失,被害人撤回傷害告訴,但一審法院仍依肇事逃逸罪,判他7個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他不服判決,才上訴二審。林男強調自己上有雙親要奉養、下有女友即將結婚,所以不宜入獄服刑,建請二審法官能改判他6個月以下,得以易科罰金或是緩刑,。

高等法院認爲林男有酒駕前科,還又犯案,可見毫無悔意,因此駁回上訴,仍判他7個月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