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咬下性侵犯舌頭「正當防衛」 法官判6個月徒刑:怎不逃跑?
▲崔末子慘遭鄰居性侵時,咬下對方舌頭「自衛」。(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羅翊宬/編譯
南韓一名高齡74歲的老婦回憶年少時曾遭鄰居性侵,爲求自保咬下對方的舌頭,卻遭法官以重傷害罪判處6個月徒刑。儘管審理時曾一再表明自己是出於「正當防衛」,仍因此入獄。時隔56年,老婦終於鼓起勇氣,對法院提出再審訴求,希望社會能還自己公道。
1964年5月6日晚間,當時還是18歲的崔末子(최말자,音譯)準備出門接朋友來家裡玩,卻在路上巧遇21歲的鄰居盧某。感覺到對方心懷不軌的她試圖支開對方,卻仍遭對方強行親吻,反抗過程中頭部還因此撞上地板的石塊。歹徒強行親吻、試圖脫褲性侵,崔末子心想,「什麼都不做,只是等死」,於是趁盧某伸舌親嘴時,心一橫咬下對方長約1.5公分的舌頭。
盧某被咬下舌頭後非常惱火,事後帶着10多名同夥到崔末子家門前大鬧,還直接將兇器插在桌上威脅道,「把我變成殘廢,看我還不把妳殺了!」
隔年1月,釜山地院不認可崔末子正當防衛的行爲,並以「重傷害罪」宣判崔末子10個月徒刑、緩刑2年;反而盧某卻因罪證不足,法官不追究其性侵罪嫌,僅依侵入民宅、威脅等罪嫌判盧某6個月徒刑、緩刑2年。
崔末子對判決結果十分不服氣,本來身爲性侵被害者的她卻因咬下對方舌頭「自衛」入獄服刑。崔末子入獄後,盧某不斷到崔家大鬧,崔父不忍女兒刑期可能加重,只好選擇與盧某和解、付錢了事。
然而當時南韓社會非常保守。出獄後,親友們認爲只有答應和盧某完婚,才能保住名節、解決事端,因此不斷向崔末子苦勸。迫於各種壓力,崔末子只得選擇離家出走。
崔末子遠離家鄉、獨居生活,在家裡不斷催婚的壓力下,最後和一名男子草草完婚,生下兒子不久後便和對方離婚,靠着到襯衫工廠打零工、經營路邊攤爲生。
2018年12月,南韓社會傳出女檢察官徐志賢遭法務部檢察總長安根泰性騷擾、女秘書金智恩遭忠清南道知事安熙正性侵等#Me too案,讓年邁的崔末子下定決心請求釜山的民間團體「韓國女性電話」(한국여성의전화)幫助,希望能讓釜山法院重審五十幾年前的判決,還自己一個清白。
崔末子回憶,警察將案件移交給檢方處理後,檢方在起訴盧某時刻意移除最重要的「性侵未遂」罪嫌。而根據《釜山日報》1964年10月22日的報導,法官審理時懷疑崔末子遭「性侵」前早就對盧某抱有好感,法官表示,「犯案現場距離崔家根本不及100公尺,只要大喊就能讓附近鄰居發現,爲何崔末子不選擇逃跑?咬下對方舌頭,早已逾越正當防衛的分寸。」
崔末子希望藉這場官司,向同樣處境困難的被害女性傳達勇氣,在律師、以及「韓國女性電話」的幫忙下,預計將於6日前往釜山地方法院召開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