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金控推限制型員工權利新股 設定高門檻衡量標準 配發現金股息0.55元
中華開發金控26日董事會通過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目的爲兼顧吸引及留任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共同努力達成未來公司整體績效,使員工與公司及股東之利益更趨緊密聯結。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最重要的是納入爲期三年的三項績效指標條件,將依績效指標達成狀況所對應之比例,分三年既得。本案將於股東常會後通過後,向主管機關證期局申報生效後實施。
董事會同時通過將發放現金股利每股新臺幣0.55元,以26日收盤價13.5元計算,現金殖利率4.07%。僅管去年獲利受疫情小幅影響,開發金控仍致力於維持穩定的股利發放政策及提高股東權益報酬率。
本次董事會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顯示開發金控團隊對未來的承諾及期許,希望達成長期平均穩定的績效,創造股東獲利,同時達到留任頂尖人才的效果。
開發金控表示,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共計發行普通股上限爲112,500張,發行總市值上限約爲13.5億元,對現有股東的稀釋比例上限爲0.75%;因衡量指標的門檻設定非常嚴格,除非三項指標都達全體金控排名前四名,股票發放纔會達上述上限,並以第八名爲爲門檻,其中一項指標達到第八名,則股票發放市值約爲2.25億元。若排名爲第九名以下,則不會發放任何股票。依目前開發金控的排名在全體金控公司的12-14之間,三項指標在三年後排名都必須大幅提升,纔有可能按排名的分配比例,三年績效期間屆滿後依三年遞延既得,於既得條件達成前將交付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