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拓財源 臺電:將跨足光纖電路出租

▲臺電將跨足光纖電路出租業務

記者林信男臺北報導

臺電日前召開102年度股東常會,會中通過於公司章程第2條增列「第一類電信事業」,未來將跨足光纖電路出租業務,創造新的營收來源。

臺電股東常會由董事黃重球主持,辦理董事改選,並依證券交易規定,於董事名額中置獨立董事3人,組成審計委員會,代替監察人。

臺電表示,除透過土地資產活化增加收益,臺電依據電業法及電信法專用電信」相關規定,於全臺建立綿密光纖網路,在不影響電力調度供電安全等前提下,打算將備用光纖予以分割,逐步推動光纖電路出租業務。

臺電指出,依據101年度自編決算結果,收入總額爲5,527億元,支出總額爲6,147億元,收支相抵後,稅前純損620.69億元,稅後純損757.86億元,至101年底累積虧損共1,935億元,留待以後年度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