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甜甜圈」飆速甩尾…正妹骨折纏訟4年 業者秒關店「民宿被吹垮」跑路

李女友人臺灣體驗水上活動,卻不知「甜甜圈」的兇險,於翻船落水時骨折,提告求償87萬餘元;業者事後秒關店經營民宿又被「颱風吹垮」,之後便人間蒸發。(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PEXELS圖庫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墾丁的水上活動相當知名,除了會「翻船」的香蕉船,還有更刺激的「甜甜圈」,但High到一半發生意外可就掃興了…。一名李姓女子於2015年間,到墾丁南灣遊憩區體驗水上「甜甜圈」,不料卻在翻船落水時骨折,讓她氣得向童姓業者、駕駛水上摩托車尤姓教練、及「督導不周」的內政部營建署,連帶求償87萬9500元。北院審判業者賠償16萬,但李女不服持續上訴,北院11月25日開庭,尤姓教練無奈表示,「老闆跑路找不到人,我從屏東上來開庭3次了」。

本案纏訟多年,北院一審判尤姓教練、童姓業者賠償16萬2131元,但童姓業者自事件發生後隨即關店,之後更不知去向,就連李女委任律師,都相當同情「被留下來面對」的尤男,表示願替他與李女協調,希望能達成和解。

尤姓教練於庭外表示,童姓老闆自事件發生後秒關店,之後改開民宿也不順利,房舍還「被颱風吹垮」,至今不知去向,他每次開庭都要從屏東上來,只希望事情趕快落幕;至於「甜甜圈」到底是怎麼玩的,教練表示,「甜甜圈」的速度比「香蕉船」更快,且爲了追求刺激,會在途中甩尾,民衆船體高速翻轉時,務必要記得「放手」,以免受傷。

據北院一審判決,李女於2015年8月16日下午,在墾丁南灣遊憩區,與3名友人受童姓業者招攬體驗「甜甜圈」,但尤姓教練出發前,並未告知他們甜甜圈「有多兇」,也沒說明緊急狀況該如何應對,讓李女在甩尾翻船落水時,因左手緊抓不放導致骨折;法官業務過失傷害,判童姓業者、尤姓教練須賠李女16萬餘元,營建署部分,則因李女未依《國家賠償法》求償,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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