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女中士缺錢 吞掉同事年資費涉貪汙被起訴

新北淡水空軍黃姓女中士因欠款急需用錢,涉利用職務上掌管補繳年資等業務,2018年6月間至2022年6間月,涉向12名士兵收取款項,但未上繳或詐領差額,侵佔己用,不法金額13萬餘元。士林地檢署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黃女在2018年3月間至2022年7月,任職駐地在淡水空軍,負責管理士官兵差假、育嬰留職停薪、購買年資、補繳年資等業務,職務上持有代辦款項,卻因需錢孔急,涉利用職務上機會侵佔入己或詐領差額。

黃女在2020年6月7日,通知黃姓下士,欲收取購買義務役轉任士官年資費用,待同仁匯款後,涉嫌侵佔非公用私有財物,沒把款項交給旅部負責單位,反而侵佔入己。另有同事育嬰留職停薪,黃也涉謊報提高費用「可購買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年資,服役滿20年後可並計服役年資」 導致同事匯款1萬餘元,詐得其中4千餘元。

多名一等兵應補繳年資1千餘元,黃卻傳訊稱,購買年資費用每人均2678元,並從中詐取差額。直到2022年6月間,黃女又多次傳訊給鍾姓上士稱「需補繳年資利息」上士匯款後發覺,自己早已辦理並完成年資補繳,報案舉報。

全案由新北信憲兵隊,新北市調查處送辦,一共追查出黃女涉圖得12名同仁的款項,共計13萬5161元。黃女供稱,她積欠款項缺錢,纔會用年資補繳等事由,侵佔、詐取款項,東窗事發後有返還部分同事款項。

檢方認定,黃姓女中士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侵佔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嫌」「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 」依法起訴。

士林地檢署今午再約談5人釐清案情。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