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黨派立委憂《國土計劃法》遭架空 林淑芬再嗆張景森「拿人民當擋箭牌」
▲地球公民基金會召開「國土計劃倒退嚕,重大建設開後門」記者會。(圖/記者林銘翰攝)
記者林銘翰/臺北報導
行政院會20日通過《國土計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政務委員張景森24日在臉書表示「不修法不行,否則將是災難」,引來民進黨立委林淑芬25日痛批張景森「有權又免受立院監督的大政委很爽吧」。對此,林淑芬26日再度開嗆,批評張景森「政府自己要圈地、要開發,不用把人民拿出來當擋箭牌」。
行政院會20日通過《國土計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因應政府推動國家重大建設計劃的需要,增訂在「經行政院覈定的國家重大建設計劃」情況下,得適時檢討變更各級國土計劃。張景森24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國土計劃法」不修不行啊!否則它將是個災難。國土計劃是好事,但是規劃不當就是災難!規劃不佳又不準及時檢討,那就是大災難!」
林淑芬25日在臉書表示,對於「縣市政府」需於全國國土計劃實施後兩年提出縣市國土計劃,若地方政府仍然準備不及,「要延期,我沒有意見」。不過林淑芬說,要延多久可以討論,但總不能「無限延期」吧?她表示,一個連定義都沒有的重大建設,爲什麼可以耍特權超車走捷徑卻又不告訴大家車上到底載的是什麼?更反諷張景森「有權又免受立院監督的大政委很爽吧」。
▲地球公民基金會召開「國土計劃倒退嚕,重大建設開後門」記者會。(圖/記者林銘翰攝)
地球公民基金會26日上午於立法院召開「國土計劃倒退嚕,重大建設開後門」記者會,邀請前林淑芬、前國民黨立委邱文彥、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臺灣民衆黨立委蔡壁如、民進黨立委洪申翰等多位跨黨派立委出席。
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團體也於會中提出兩大呼籲,包括「行政院覈定之國家重大建設」未有公益性、必要性標準、公開審議、民衆參與流程及實質利益揭露前,反對國土計劃法第15條加入該修正條文;以及要求未能如期完成縣市國土計劃的縣市政府提出檢討報告,釐清爲何無法如期完成,並由中央政府就各點提出改善可能,並明訂一年年限,加速完成國土計劃之完備。
林淑芬表示,行政院上週覈定的《國土計劃法》修正草案架空了國土計劃法,過去臺灣國土破碎,工業區變住宅區、良田變成工業區,許多蚊子園區、農田工廠,都是過去短視近利、缺乏整體規劃的點狀開發結果。
林淑芬指出,過去包括苗栗大埔案、新竹璞玉計劃、已淪爲蚊子館的花蓮鳳林環保科技園區,以及苗栗後龍的遠雄健康生活園區等,都屬於行政院覈定的國家重大建設。此外,行政院在2006年覈定的11案離島地區重大建設中,還包括金門縣酒廠的大型賣場與風景區開發案、澎湖縣的國際度假村旅館案,也都是行政院覈定的「國家重大建設」,讓她質疑「請告訴我們,重大國家計劃指的是什麼」。
林淑芬批評,「最大的政委審法案不用到委員會,政黨協商不用到立法院,這樣的政委叫立法院空白授權給行政院,在那邊對全國關心國土計劃的人與立委開嗆」,痛批張景森拿人民當擋箭牌。她呼籲,計劃要延期可以,但應該要訂出具體的時間,至於何謂重大計劃也應該說清楚,否則就要有權責相符的民主機制來監督。
林淑芬強調,《國土計劃法》自通過施行至今已將近四、五年,很多地方政府的困難在於,無法在兩年的期限內完成縣市國土計劃覈定,因此她並不反對將時限延長到三年,但若延長至「一定期限」,恐讓縣市國土計劃永無止盡地無限期延宕,整部《國土計劃法》等同被架空,因此再三呼籲應訂出具體展延時間。
內政部次長花敬羣則表示,政府的態度是國土有效管理與國家發展並重,內政部的目標是在今年4月30日完成縣市國土計劃審議,實務上雖然展延一年期限可行,但後續的國土功能分區圖涉及人民產權,必須再給地方政府多一點時間,因此政院版草案才明定是「一定期限」,內政部還是會嚴格管控期程。
花敬羣強調,內政部不樂見炒地皮與圈地等行爲,未來一定會把法規文字內容定義清楚,並與民間團體充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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