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同志伴侶】臺灣願意成爲我們的避風港嗎?

部長與部長的部屋/一對來自澳門臺灣跨國同性伴侶

時力提出的「涉外法修正案」被認爲是扯釋字748施行法後腿當中備受爭議的第3點,許可2個外國人在臺灣結婚,是最受爭議的地方;但,你可能不知道跨國伴侶、甚至是外籍留臺居留同志困境

這件事被不少媒體報導社會大衆甚至是挺同方,也有不少人留言批評跨國伴侶,甚至認爲跨國應該滾回國,沒有資格臺灣人結婚。我們回想起來,臺灣同志也一直受這種壓迫,因爲壓迫,我們爭取;因爲壓迫,社會給予憐憫與支持,我們只希望大家也可以給予我們支持。

▲立法院同婚法草案逕付二讀朝野表決攻防。(圖/記者屠惠剛攝)

「涉外法修正案」沒有要扯後腿

如果真的是要扯後腳,要推出來的應該是另一部叫「同性婚姻法」,這纔是跟釋字748施行法有牴觸的草案,爲了可以保障釋字748施行法順利通過,又希望保障在臺外籍人士權益,纔會單點推出「涉外法修正案」,這跟釋字748施行法是2個獨立而且不相關的法案,就像現在又要再修法禁止UBER,是獨立的法案。

我們始終如一先想到的是臺灣同志的需要,纔想到自己的需要,就像過去一樣,我們知道就算直接修民法都不會惠及我們,但我們一直以來都跟臺灣同志走在一起,我們不可能扯大家後腿,別忘記,我們深愛的另一半是臺灣人,縱使另一半不是臺灣人,我們也深愛着這片土地。

或許有人說,這個法案反同方又會大文章,但反同方不管什麼事都可以做文章不是嗎?當初婚姻平權反同方吵得最大的是「下一代」,就是同志父母繼親問題,爲何親權不是扯後腿而跨國是?我們只希望一起走在同一條路上,我們從沒有想過要扯任何人後腳。

不想再流浪...跨國同志可以在臺結婚嗎?

很多在臺居留的外國人,他們也是同志,但大家知道嗎?「居留權」是可以因爲婚姻關係而共享的,也就是說如果一方是在臺居留的外國人,而他的配偶也可以有居留權在臺一起生活;但,現在外籍在臺居留的同志,或是外籍在臺禁止外國婚的異性戀(如柬埔寨人),他們的配偶是無法透過配偶身份獲得居留權的,但如果可以允許在臺居留的外國人在臺結婚而承認,他們就可以依法爲配偶辦理居留。

而在臺生活的雙外籍同志伴侶,更是少數中的少數,面臨的困境不單單是「有沒有婚姻保障」,而是「我們還有沒有機會再見」,跨國伴侶的生活其實一點都不浪漫,有人賣車賣房,只爲了辦投資簽證跟伴侶生活在一起、有人的居留6月就結束,他們必須分開、有人每月花薪水的一半買機票只爲見伴侶一面,我們跨國伴侶也很想安居樂業,好好努力爲將來奮鬥,但我們要克服的生活阻礙實在太多太多,我們爲愛可以犧牲一切,但當我們已經耗盡所有時,我們也只能一直耗下去,而沒有解套的方法。

我們也知道,我們是少數中的少數,我們更不希望放棄更少數的權益,因爲我們都瞭解,當臺灣同志高高興興結婚之後,我們跨國伴侶有沒有人願意爲我們發聲已經是一個問號,更別說人數更少的雙外籍同志伴侶。

或許有人說,這只是少數中的少數,但,同志一直被打壓不也是因爲少數嗎?少數的權益就應該被忽視嗎?而且這一草案是單純修正《涉外法》的一部分,跟婚姻傳統、中華價值、下一代幸福都不會有任何影響,我們只是希望可以跟大家一樣,有一天可以「一家團聚」。

我們一直都跟臺灣同志走在一起

高雄同志大遊行。(圖/記者林敬旻攝)

不管是1124、戰立法院、大遊行、中選會抗議、公投連署拉票上街遊說,我們跨國伴侶也一直跟大家走在一起、一起爭取,當大家看到最後一哩路時,希望大家別忘記這批昔日戰友,一起打拚到今天;我們過去一直支持,現在也不可能扯大家後腿,將來只希望大家還記得我們還在爭取。

在臺灣同志爭取權益時,跨國伴侶們同樣努力在國際上發聲,除了我們2人被路透社報導,許多跨國伴侶也在本國的社羣、媒體、報導聲援臺灣的婚姻平權,因爲我們身爲其中一員,我們沒有缺席藉口,跨國伴侶也始終如一地支持臺灣同志,我們過去在國際上發聲推進,今天也不可能扯大家後腿。

我們可以等,就像臺灣同志已經等了很久,但請求大家不要禁止我們發聲的機會,我們發聲不是爲了扯後腳,只是我們也需要生存,這個法案只是希望可以留在立法院,到釋字748施行法通過之後可以拿出來討論,我們也只是希望可以跟大家走在一起,我們也想跟大家一樣,有一天開開心心的結婚,就像臺灣同志一直在羨慕異性戀一樣,我只希望將來這條平穩的路上,有小小的一塊可以給我們跨國同志走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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