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險企違規營銷被罰直播、朋友圈賣保險遭監管

(原標題:多險企違規營銷被罰直播朋友圈保險監管

今年以來,受疫情影響,保險從業人員加速通過直播、微信朋友圈、公衆號、短視頻方式營銷保險產品行業展業形態出現深刻變革。與此同時,一些營銷亂象也顯現出來。近日,監管發佈重磅文件,直播、朋友圈等新媒體端賣保險迎來強監管。

12月14日,銀保監會發布《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下稱“《辦法》”),並從2021年2月1日起執行。《辦法》強化了持牌經營原則,對互聯網保險營銷進行嚴格規範

大童保險服務執行副總裁、快保科技CEO李曉婧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辦法》出臺利好互聯網保險行業發展。近年來互聯網保險銷售領域出現許多新玩法,但也出現了類似一個代理人可在多個平臺銷售保險的亂象,隨着新監管措施的出臺,互聯網保險營銷將更加規範、有序

互聯網保險營銷將更規範

天風證券分析師夏昌盛認爲,近年來,保險經代機構從業人員普遍通過微信朋友圈、公衆號、微信羣、微博、短視頻、直播等方式營銷,各類保險自媒體(大部分爲非持牌機構)通過提供保險諮詢、比較保險產品等行爲獲得了不少的線上保險流量,並向保險經代公司導流,而當前政策已明確了對各類互聯網業態強監管,行業競爭格局向好的趨勢進一步明確。

具體來看,此次《辦法》嚴格規範了互聯網保險的宣傳:一是從業人員應在保險機構授權範圍內開展互聯網保險營銷宣傳;二是從業人員發佈的營銷宣傳內容應由所屬保險機構統一製作;三是從業人員應在營銷宣傳頁面顯著位置標明所屬保險機構全稱及個人姓名、執業證編號信息

近年來,大量第三方科技、流量平臺,通過直播、新媒體端等形式宣傳、銷售保險,隨着新規的出臺,這一領域將趨向規範。

《辦法》在認可的保險機構類型中增加了“依法獲得保險代理業務許可的互聯網企業”,意味着互聯網企業可以直接申請保險代理業務資質。但申請代銷資格的互聯網企業需要具有較強的合規管理能力、場景和流量優勢、信息技術實力等。

關於持牌機構自營網絡平臺,監管明確保險機構分支機構以及與保險機構具有股權、人員等關聯關係的非保險機構設立的網絡平臺,不屬於自營網絡平臺。此外,監管要求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應是全國性機構,經營區域不限於總公司營業執照登記註冊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

李曉婧對記者表示,《辦法》對保險行業是一大利好。《辦法》頒佈之前,市場還存在部分沒有被規範的領域,隨着新規定的出臺,互聯網保險市場將更加規範、有序。對行業的影響主要有三點:一是保險代理人“各回各家”。此前,一個代理人可在多個平臺上“掛着號”銷售保險,這造成監管困難,新規實施後代理人“各回各家”,這對行業是好事;二是規範了第三方平臺銷售保險。之前有些科技平臺也賣保險,從公司屬性來看,他們脫離了監管,新規之後所有做保險銷售的機構必須持牌經營。三是新規將推動一些保險機構加大對自有科技平臺的投入。

衆安保險常務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王敏也表示,《辦法》的出臺,爲建立保險業互聯網化生產關係的宏觀環境提供了有利條件,爲保險業加快數字化和線上化轉型奠定了堅實基礎。該辦法一是明確了主體資格、銷售行爲、服務能力等監管要求,促進行業規範發展;二是通過全流程規範互聯網保險售後服務等方式提升用戶體驗、迴應多元保險消費需求,有效保護保險消費者權益;三是要求行業從客戶真實需求爲出發點豐富保險產品的層次與內涵,發展人民真正需要的商業保險。該辦法既劃定剛性底線,又設置柔性邊界,預留充足發展空間,相信辦法的出臺對全行業的良性規範發展以及全球保險行業監管的升級和創新都具有重大意義

多家險企營銷不合規被罰

實際上,今年以來,銀保監會持續加強險企互聯網保險的合規經營,在《辦法》出臺之前,已有多家險企被罰。

12月10日,吉林銀保監局發佈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某大型上市險企長春二道支公司銷售人員存在通過微信朋友圈發佈含誤導性陳述宣傳廣告的違規行爲,機構被警告罰款1萬元。

今年7月份,根據青島銀保監局開出的處罰函,某中型壽險公司存在財務數據不真實、工作人員通過微信朋友圈進行誤導宣傳的違法違規行爲,青島銀保監局對其做出責令改正,並處1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相關從業者被警告並罰款1萬元。

2020年1月份,湖北銀保監局公佈對某銀行系險企湖北分公司的相關處罰,其中就指出部分工作人員在朋友圈發佈:“鑫豐瑞,非常好的理財產品,重磅上市”“如果想節省一半的錢買更全面的保障請私信我”等信息,存在將不同保險公司保險產品進行片面對比欺騙投保人,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的問題,上述人員被湖北銀保監局進行處罰。

隨着上述《辦法》的出臺,朋友圈、短視頻、直播平臺等渠道的保險銷售誤導現象有望進一步被遏制。

慧擇保險經紀奇點研究院首席研究員馬瀟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此次《辦法》對持牌機構和持證人員的關鍵行爲做出了明確的規範,包括信息披露、營銷宣傳管理、交易必須在自營平臺上完成、交易過程可回溯,不得默認勾選、不得限制取消自動扣費等,極大促進了消費者權益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