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鈕承澤可以回家過年了! 矯正署:提前明天上午放人

▲鈕承澤因性侵案入獄。(資料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黃哲民、戴若涵/臺北報導

導演鈕承澤因性侵案入獄服刑,4度聲請假釋終獲准。高等法院21日裁定,准許鈕承澤假釋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原先因花監與北檢尚有銜接通報作業待確認,鈕承澤春節前獲釋無望,但稍早矯正署指出,改爲提前至23日上午9時放人,鈕承澤可以返家過年。

鈕承澤2018年間因性侵女助理一案,遭法院判刑4年定讞,並於2021年11月發監,人在花蓮監獄服刑。矯正署17日表示,鈕承澤合計執行日數(含縮刑)已近3年5月,超過刑期的8成5,也依法接受相關身心輔導與治療,合刑法第77條提報假釋門檻規定,綜合考量犯行情節、犯後態度(在監表現)及再犯風險等面向後,依委員開會決議結果,陳報矯正署許可其假釋。

高等法院21日做出裁定,鈕承澤假釋期間交付保護管束,而據監獄行刑法第138條第2項但書規定,覈准假釋者,應於保護管束命令送交監獄後24小時內釋放,但有移交、接管、護送、安置、交通、銜接保護管束措施或其他安全顧慮特殊事由者,得於指定日期辦理釋放。

而鈕承澤原本將戶籍遷到花蓮,因此人在花蓮監獄服刑,但在監期間又將戶籍遷回臺北,假釋後將由北檢受理保護管束報到。矯正署原先表示,由於花監與北檢還有銜接通報作業要確認,包括是否需配戴電子腳鐐等細節,因此鈕承澤農曆新年前不會獲釋,但稍早矯正署指出,爲落實春節專案、返家團圓美意,花監鈕姓受刑人將於23日上午約九時釋放及接續保護管束報到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