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綠營選後就跳票?跨黨派立委表態了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伍麗華、林淑芬、時力立委陳椒華、民衆黨立委蔡壁如及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今日於立院召開記者會表示,去年底執政黨《礦業法》確定跳票,選前綠營表態只要再次全面執政就會來修法。而民間版《礦業法》草案明天將進入一讀程序,請行政院立刻和社會對話,踏出修法第一步。
李根政指出,宜蘭潤泰礦場擴大案、永侒再連瓷土礦案、新竹關西羅家採礦案等,經濟部礦務局始終不交代清楚產業對礦石的實際需求,使得業者持續擴大開採面積或延長開採時程,而業者也抱怨不知國家政策。
林淑芬表示,民間版《礦業法》草案的十大修法重點包含:拿掉霸王條款、要求主管機關每五年要提產業評估報告、申請礦權時要衡量經濟效益、環境敏感區內採礦要取得該管機關同意、礦業權展限要國土計劃和環保主管機關同意、業者採礦前需提出礦場關閉計劃、提高礦場權利金、已開發礦場要補辦環評、明文保障原住民族權利與64個已提出展限的礦場要能適用新法等。
伍麗華說,臺灣有八成的礦場都位於原住民族的土地上,但現在的《礦業法》對於原住民權益的保障幾乎是零,因此必須儘快補上「三大漏洞」:第一,應明定原住民基於原住民傳統文化、祭儀等非營利目的,在原住民族地區採取礦物,不需要申請礦業權。 第二,應明訂業者申請礦業權設定、展限時,必須踐行原住民諮商同意程序,若沒有踐行或投票不通過者,就必須駁回業者的申請。 第三,既存礦業權應補辦原住民諮商同意程序,並給予充分且合理的補辦時間,且未來這些礦業權申請展延時,必須再次辦理原住民諮商同意。
蔡壁如強調《礦業法》修法是攸關環境永續、原住民和產業發展的轉型正義,但昨天蔡英文總統連任的就職演說卻完全沒有提到相關的概念,實在令人憂心。而修法應有三個重點:共識不可被推翻、申請展限中的礦場要適用新法、礦場關閉計劃要明確。
陳椒華表示,全臺目前160個礦場中只有不到30個做過環評,經濟部明顯對於採礦的環境狀況掌握度不足,臺灣各地的反礦抗爭纔會不斷冒出,因此希望《礦業法》修法能將從未環評過的礦場補辦環評。
洪申翰強調,《礦業法》的修法,從蔡總統上個四年以來,不只是環保圈,甚至是很多年輕人的社羣,都非常關注,這次修法甚至也是有環境山林的轉型正義的意義,不管到時進到國會怎麼討論,行政部門應該要扛起這個責任,儘速把法案送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