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職籃10球團 違反退票機制
根據消保處的查覈,有十支職籃球團違反「退票機制」。聯合報系資料照
運動賽事票券糾紛層出不窮。行政院消保處會同體育署,於去年十一月至今年一月,針對臺灣頂級職業籃球大聯盟及臺灣職業籃球聯盟十一支球團售票規則進行查覈,發現各球團皆有違規處,消保處已請教育部體育署召開查覈結果說明會,督導球團進行改正,各球團均已依「運動賽事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改正完竣。
根據消保處的查覈,有十支球團違反「退票機制」,違反「票券毀損、滅失及遺失之入場機制」及「消費爭議處理」規定各有四球團,兩球團違反「保險」規定。
消保處呼籲各球團及各單項協會及運動賽事主辦單位,公開銷售運動比賽門票時,除應依照「運動賽事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擬定售票規則,保障球迷購票觀賽權益外,更應確保比賽場館之安全,不得有超賣門票或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保險金額不足」之情況發生。消費者倘遇售票規則不合規定之比賽,應拒絕購票,並可向主管機關檢舉,確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