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職災保險」單獨立法 1002萬名勞工受益
▲行政院30日院會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草案。(圖/記者賴映秀攝)
行政院會30日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草案」,分流勞工保險及職業災害,且所有勞工都適用,同時提升最高投保薪資,保障勞工受職災後的生活,法案通過後將有1002萬名勞工受惠,比現有的勞工投保人數還多出15萬人。
現行《勞工保險法》規範中,僱主僱用勞工人數在4人以下不強制納保,勞動部次長郭芳煜指出,新設《職災法》上路後,15歲以上勞工「全部參加本保險爲被保險人」,因此即使顧員在4人以下公司或機構,也要強制參加職災保險。
《職災法》草案也提高投保薪資至新臺幣5萬7800元,比勞保最高投保薪資4萬3900元還高,郭芳煜表示,勞工職災保障給付增加,萬一不幸有職災事件發生,對僱主有抵充作用,同時保障僱主與勞工權益,是雙贏作法。
郭芳煜說,目前規劃職災保險的保險費率爲投保薪資的0.22%到0.3%,依行業別有所不同,給付費率則依行業別有所差異,而大部分保費由僱主負擔,年度應收保費提撥10%到15%經費到勞保基金,用於職災重建及預防;最終費率仍須交由立法院審議。
據轉述,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勞動部將職業災害保險相關規定,自勞工保險條例抽離單獨立法,並將受僱勞工全面納入保障範圍,適度提高給付水準,同時明定按年提撥保險費的一定比率,辦理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業務,有助減少職業災害發生,增進勞工健康與生產力,深具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