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少爺性侵卻不舉 陪酒女甩3巴掌嗆:我名譽不只3萬!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52歲的張姓男子新北市一間歌友會擔任「少爺」,前年趁着一名陪酒小姐醉倒在沙發上時企圖性侵,沒想到褲子都脫了卻因爲不舉失敗,事後雖然表明願意賠償3萬元了事,卻被女方連甩3巴掌嗆,「我的名譽不只3萬元!」最後被法院裁定須賠償60萬元並坐牢2年。

52歲的張男在新北市新莊某歌友會俱樂部工作,前年7月他發現一名42歲的陪酒小姐醉倒在沙發上,加上現場又沒有其他人,一時「性」起決定性侵,沒想到弄了半天自己不舉,還將人給驚醒。女子醒來發現身上衣服被脫掉嚇得奮力推開張男,過程中還弄壞鞋子,最後赤腳逃離狼爪。

▲張男企圖性侵陪酒小姐因爲不舉而失敗,事後不僅被甩3巴掌,還要賠償60萬元並坐牢2年。(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隔天,女子回到歌友會找張男理論對方雖然認錯但僅願意賠償3萬元了事,她一氣之下怒甩3巴掌回嗆,「我的名譽不只3萬元!」接着報警並提告。

新北地院先前針對刑事部分,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處張男2年有期徒刑;民事部分考慮到受害女子因此罹患憂鬱症,且張男始終都沒有出庭答辯,故裁定他須賠償女子6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