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轉會再延任1年 蘇揆挨批濫權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12日說明延任案決議,主委楊翠(右二)、副主委葉虹靈(左二)等人出席,指出委員會已於4月7日討論通過,向行政院報請延任一年。左爲委員陳雨凡、右爲委員許雪姬。(陳信翰攝)
促轉會昨宣佈將報請行政院再延任1年,促轉會不會成爲「萬年促轉會」,不排除修《促轉條例》,成立一個有時限、新專責機關,負責轉型正義業務,如同「促轉會2.0」。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行政院長蘇貞昌會支持促轉會延長1年。
「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昨表示「十分遺憾」,促轉會運作3年以來,不斷舉行所謂專家會議、收集意見,未曾真正邀請政府機關各部會,着手銜接方案,「反對促轉會以脫法方式,將階段性機關變相一延再延的做法」。
主委楊翠強調促轉會「不會無限期延長」,延任之後,會對《促轉條例》做盤點並提出相關修法,促轉會在新的一年將檢討「轉型後」的功能,明確任期與組織檢討、可移交業務銜接機制等,並擬定加害者處置法案、清除威權象徵法案、被害者權利回覆法案、不義遺址保存法案、政治受難者家庭照顧及療愈服務法規等。
主委不排除修正促轉條例
楊翠強調,促轉會會有明確任期,「臺灣需要一個有時限的專責機關」,以二級機關爲宜,時限到期時,主管業務可由其他部會接手,政府一體、共同落實轉型正義的目標。
據瞭解,促轉會內部確實討論成立新機關以承接轉型正義業務,楊翠昨並未否認,但尚需與各界討論。
促轉會將推動「貫徹究責」,釐清壓迫體制與個案調查;並要平復國家不法,增訂「行政不法」要件;在推動清除威權象徵的部分,《促轉條例》缺乏具體授權,將推動修法。
民團要求蘇督促轉型正義
至於「行政不法」的究責對象,促轉委員陳雨凡表示,行政不法是國家不法的一環,例如228時,直接被擊斃的受難者,是否有經司法判決?促轉會一併規劃咎責方向跟處置方向。
真促會認爲,究竟促轉會要延任多久,才能把「促進」轉型正義的工作完成?蘇貞昌若一而再、再而三讓促轉會予取予求,美其名是尊重獨立機關,實際上是行政院院長濫權,創造出一個破壞體制的「追求正義」的機關,「我們要求蘇院長明確說明是否同意延任的理由,負起政治責任,並在期限內督促促轉會完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