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血張添銘奪3命 15歲就殺人入獄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通緝犯張添銘2日挾持並槍殺計程車司機,震驚社會,更令人驚訝的是,44歲的張添銘已經犯下三起殺人案、以及兩起殺人未遂案,這樣的危險份子卻讓他屢獲假釋並再度犯案,讓悲劇一再重演,讓人無法接受。

▲張添銘總共奪走3條人命

無辜槍殺的運將陳永家屬,在醫院哭得死去活來,無法接受原本好端端的家人就這樣魂斷槍口。昨天下午,寧靜花蓮鄉間驚傳命案,通緝犯張添銘先槍殺陳永濬,隨即下車拿槍抵自己的腦門臉上完全看不出他剛剛殺了一個人,絲毫不見驚恐和內疚。

其實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犯下殺人罪。1983年張添銘年僅15歲時,在餐廳打工與人發生衝突拿刀砍死對方,但因爲未成年,他被輕判8年有期徒刑,5年假釋出獄,同年卻又犯下殺人未遂案,再被判處2年6個月徒刑。

1990年他服刑完畢,1992年又在花蓮因爲行車糾紛,槍殺了車主何金成,犯下第二起殺人重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沒想到15年後張添銘獲得假釋出獄,卻又因爲染上毒品被列爲通緝犯,期間又槍擊錢莊份子,再度犯下殺人未遂案。昨天又有無辜者死在他的槍下,讓人忍不住質疑,臺灣司法制度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