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陳亭妃 打詐新四法 三面向進行防範

立法委員陳亭妃

隨着網路媒介和平臺的迅速發展,詐騙行爲日益猖獗。立法委員陳亭妃指出,由於缺乏專門法規來遏制詐騙,現有法令已無法有效保護民衆。她表示,走入基層瞭解後,深感詐騙手法層出不窮且難以辨別,對於被詐騙的民衆,以及銀行人員在阻止詐騙時所面臨的困難,感同身受。

陳亭妃指出,銀行專員和其他執法人員在第一線經常遇到挑戰,難以及時阻止詐騙案件。她描述一常見情景,當銀行專員提醒客戶可能遭遇詐騙時,許多客戶堅信自己沒有問題,甚至對專員的警告感到不耐煩。

她也分享了自己的經歷,「甚至連我自己看到那些簡訊,有時候都覺得它們好像是真的。」她強調,現代電子錢包的便捷性讓詐騙者能輕易追蹤民衆的購物平臺,併發送看似真實的訊息。儘管詐騙來電顯示的電話可能是真實的,但按照對方的指示操作後往往會出現問題。她感嘆,連她自己都難以分辨,更何況是普通民衆。

針對這些挑戰,陳亭妃強調「打詐新四法」的關鍵作用。該法令主要針對金融、電信和數位經濟等面向進行防範。她指出,電信公司應負責審覈相關資料,不能隨意讓人申請國際電話。如果電信公司疏於審查,導致民衆受騙,應當承擔相應責任,希望多了這樣的權責歸屬,可以溯源防詐。

此外,數位經濟防範也非常重要,許多詐騙行爲通過網路進行,由於申請過程中缺乏嚴格審查,常常出現假資料,增加了刑事單位和司法單位的執法難度,導致抓到的僅是被利用的人頭,而非真正的主謀。

科技發展快速,現代電子錢包的便利性讓人們容易擁有多個帳戶,但也帶來了資訊泄露的風險。在此次修法中,政府將加強對這類風險的防範,以確保民衆的資訊和財產安全。

期望「打詐新四法」上路後,從源頭開始防制,讓更多第一線的執法人員能以有效的工具來保護民衆免受詐騙之苦。陳亭妃強調,防詐不僅是政府和執法機構的責任,更是每個公民的責任。只有透過全民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有效地打擊詐騙行爲。